近日,網路約車合法化正式落地引起社會高度關注,這一變化對車險行業也將帶來較大影響。
“目前的網約車輛大多是以私家車的身份購買保險,保費低,但在營運過程中萬一齣險容易産生理賠糾紛,網約車合法化以後,這一現象將改變。”一家車聯網企業負責人指出。
根據新政策,網約車必須具有營運車輛相關保險,業內人士測算後認為,這意味著至少1000萬輛以上的汽車保費將大幅上漲,但理賠糾紛將減少,同時,部分很少接單的司機可能退出網路約車平臺。
業內人士還預計,隨著網路約車的發展,相關數據不斷豐富,保險公司還可以針對這一細分市場開發新的車險品種,更好地實現車險差異化定價。
車輛性質改為營運
保費或翻倍
隨著7月28日《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公佈,爭議已久的網路約車終於正式迎來了合法地位,拼車、順風車等出行方式也受到鼓勵。
“現在終於不用擔心警察來罰款了,以前我們根本不敢去火車站、機場等‘高危’地方,遇到有乘客想去那裏只能無奈取消訂單。”一位從事滴滴打車已經快兩年的司機張明(化名)表示,網路約車合法化以後自己做起這份工作來會更加放心。
根據上述《暫行辦法》,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網際網路技術為依託構建服務平臺,整合供需資訊,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遊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
對網路預約車輛的經營行為,上述《暫行辦法》規定,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保證提供服務車輛具備合法營運資質,技術狀況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營運車輛相關保險,保證線上提供服務的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車輛一致,並將車輛相關資訊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
“這就意味著私家車車主如果想繼續從事網約車營運,必須得購買營運車輛保險。”一位業內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稱,這對保護消費者權益來説是有必要 的,萬一乘坐網約車出現問題,乘客利益能得到更好的保障,不會出現保險公司拒賠的現象,但這也同時意味著目前在網路約車平臺註冊的大部分汽車的保費將大幅 上漲。
某財險公司車險運營負責人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營運小汽車的保費是非營運小汽車的1.5倍-2倍。
根據滴滴出行發佈的《2015-2016年移動出行就業促進報告》,截至今年4月份,滴滴平臺上的專快車、順風車、代駕的司機人數超過1330萬。 同時,根據媒體公開報道,Uber全球運營部負責人Ryan Graves表示,目前,其全球司機總數已達100萬,在中國的發展規模十分龐大,僅在成都就有4.6萬名Uber司機。易到用車負責人今年5月份透露, 該約車平臺的司機和車源數量均已經突破一百萬。此外,我國還有神州專車、首汽約車等多個網路約車平臺。
業內人士表示,剔除那些已經按照營運車輛購買保險的車輛,《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以後,保守估計也有1000萬輛以上的汽車保費將大幅上漲。
對於保費上漲的影響,《證券日報》記者進行了隨機採訪。車主陳先生表示,自己現在是全職在跑網約車出租,網約車合法化以後車輛要按照營運車輛投保, 儘管成本上升,但應該還是可以接受,這也免除了對違法從事經營的擔心。車主竇先生則表示,自己雖然在滴滴平臺註冊司機已有1年,不過其實並沒有真正開展出 租業務,即使接單也只是偶爾順路接個單,如果這種情況保費也將大幅上漲,他肯定將登出註冊,退出平臺。
事實上,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目前全職在做快車司機的人大多表示能接受保費的調整,而兼職司機則表示難以接受車險完全按照營運車輛的保費一刀切。
針對網約車的車險
有望誕生
事實上,為了保障乘客利益,在網約車正式合法化之前,已有網約車平臺為乘車用戶購買交通意外險、座位險等險種。業內人士認為,在網約車正式合法化之 後,保險公司還能根據市場的變化開發出新産品,並且,隨著網路約車的普及以及相關數據的積累,今後車險市場上有望出現專門針對網約車的個性化産品。
相關研究報告指出,在美國已有車險公司與Uber合作推出“分時段 按量計費”保險服務。加盟Uber的私家車在行駛過程中被分為幾個不同的時段, 包括關閉APP時的“個人使用時段”、打開APP但未匹配乘客時的“第一時段”、匹配到乘客時的“第二時段”,以及乘客上車起直到下車時的“第三時段”, 前兩個時段的保費由車主承擔,而第二時段和第三時段的商業保險由Uber平臺購買,對車主個人自付部分的保費,保險也可以根據車齡、出險次數等不同情況有 所區別。
去年10月份,滴滴出行與平安産險聯合推出“滴滴平臺司乘意外綜合險”,覆蓋該平臺的專車、快車、順風車、巴士、試駕和企業級業務的司機和乘客,單 人保額最高可達120萬元,保險由滴滴平臺統一投保。滴滴出行相關負責人也透露,該平臺正與政府、保險公司探討合作,開發適合移動出行服務的新型保險産 品,在提供優質服務的同時,切實保障大眾的生命財産安全。
新型保險産品已經有市場需求。一家財險公司車險負責人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儘管有的車主在滴滴出行平臺上註冊成為快車司機,但並非專職營運,只是 上下班或者辦事順路接個訂單,在這種情況下,大幅增加保費對車主來説很不划算,這也是加盟平臺的車主不願變更車輛用途的原因之一。而按照前述《暫行辦 法》,網約車必須變更車輛性質,那麼對這種情形,保險公司是否可以開發新産品呢?他認為是可以的,對於偶爾順路接單的車主來説,其汽車使用頻率並沒有明顯 增加,車輛本身的使用風險與普通私家車沒有太大區別,但是車上人員風險就比普通私家車更大,對這類車輛,保險公司有可能開發出細分市場的産品,即使都是營 運車輛,其保費也將根據不同情況體現出差異。
“網約車有其特殊性,保險公司可以差別定價,不過這需要相關技術和數據的支撐。今後,保險公司與網路約車平臺之間的合作空間將會很大。”一家網際網路車險平臺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説。
(責任編輯:張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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