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定困局真假難辨 中國藝術市場的致命短板

時間:2009-06-16 09:10:11 | 來源:精品購物指南

資訊>

沒有法規只有自律

法律管不了偽作?

“現在許多買家對於如何尋覓拍品,都喜歡聽故事,或者找專家,但是,這恰恰也是買家購買贗品的根源。”大連萬達玥寶齋負責人郭慶祥解釋説,“因為現在許多賣家會和拍賣公司聯手‘講故事’,這其中的許多故事都無從考證,這就成了最大的陷阱。”

目前,市場中藝術品鑒定的方式分為三種——專家目鑒、文獻佐證以及儀器辨偽。專家目鑒和文獻佐證都不能達到百分之百驗證準確,文獻佐證雖然是從歷史角度考慮,但其在史料錄入時仍會出現偏差。而儀器辨偽也僅僅只能識別紙張、墨跡的年代,卻不能識別作者,這就給藝術品鑒定帶來了不小的難度。目前,國家並沒有出臺相關的行業法規對拍賣市場進行約束。這也使得“講故事”的情況屢屢發生。

據中國拍賣行業協會副秘書長王鳳海介紹,根據拍賣法規定,在拍賣進行之前拍賣行必鬚髮佈公告,並進行為期兩天的拍賣品展示。如果發現被拍品為贗品,競買人還可以有一次“自救”的機會。“藝術品是用來欣賞、收藏的,它的價值並不體現在投資上。投資有收益,就會有風險。”王鳳海告訴記者,對於拍賣假作責任的認定,如果拍賣公司之前沒有做出聲明,一旦發現假作,應由拍賣公司承擔相應責任。如果拍賣公司此前做出“瑕疵不擔保”的聲明,並告之不能保證被拍品真偽以及來源的,一旦出現贗品,則由拍賣人、委託人,以及競購者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然而,責任的認定並不能徹底根治贗品在市場中的蔓延。不少業內人士認為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內地藝術品市場缺乏對某位大師作品的專項市場研究。比如在國外,某位藝術家的重要作品,目前在誰的手中,做過什麼展覽,曾從哪家畫廊售出等,都有詳細的記錄。由於國內的一級市場畫廊的發展還不及拍賣行,本應由畫廊為主力的市場研究工作卻遠遠落後於市場需求。另一方面,國內大師作品的展覽記錄屈指可數,往往一件名家作品問世後,既沒有出版記錄,又沒有展覽記錄等身份認定,從而使贗品有了可乘之機。王鳳海認為,拍賣行應該盡可能多地收集被拍品的相關資料,進一步提高拍賣師的專業水準,建立作品檔案,做到傳承有序。

目前,沒有什麼“良藥”能完全杜絕贗品現身拍賣行。一些業內人士認為,贗品在拍賣行的頻繁出現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根治,最終會隨著市場本身的規律而愈發猖獗。“只有拍賣行、作者,以及作者家屬共同自律,提高自身專業素質,才能起到杜絕假作的作用。這樣,整個市場才能進到一個良性的軌道中來。”王鳳海語重心長地談到。

利益高於誠信?

據了解,無論是國外還是國內的拍賣公司,對拍賣品還是有一定的鑒定程式的,其大體會分三個步驟:其一,是在徵集作品時,拍賣公司的業務人員會對作品把第一道關;其二,上拍之前,拍賣公司會邀請權威人士對作品再次進行鑒定;最終,在拍賣品登記結束之後,以及作品預展的過程中,如果有專業人士指出拍賣品的品性存在問題,拍賣公司會立即將其撤下。

對此,匡時拍賣公司董事長董國強告訴記者,拍賣之後如果出現偽作,公司方面應該進行退款,並將贗品追索回來。董國強認為,雖然拍賣法沒有規定在出現偽作後拍賣公司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但只有自身信譽好的拍賣行才能在市場中生存。此外,記者了解到,如蘇富比、佳士得等國際知名拍賣公司,其如果出現偽作,均會向競拍者退款。而在採訪中,吳冠中則表示:“在國外,有些大的畫廊或拍賣行,如果遇到假畫,不僅一個月內可以退畫,政府執法部門對假畫來源還會以法律形式介入,如果發現畫廊或拍賣行造假,除了坐牢等法律責任,還會把其罰得傾家蕩産。”

在目前假作頻出的市場中,不能否認有一部分因素是出自作者、家屬,以及作品持有者本人。“作品的來源會直接關係到真偽,比如知名作者的家屬所提供的作品,可能受其身份的影響,有些拍賣行就會忽略對作品的鑒定。這很有可能給多方面帶來損失。”為此,董國強認為,拍賣行應多了解市場狀況,做到“兼聽則明”。

據一位業內人士透露,拍賣方只有徵集到好的拍品才能吸引買家購買,從而賺取佣金。為了不流失客戶,個別拍賣行會為大藏家提供一些“便利服務”,這已經成為拍賣業中的潛規則。一些大藏家在剛進入市場時,不可避免會買到假的或者不好的藏品。當拍賣行向這些大藏家徵集拍品時,藏家就會開出條件,比如委託給拍賣行一件珍品拍賣,但拍賣行要順帶將委託人以前買錯或者不好的藏品一併進行拍賣。這樣,在雙方都想得到利益的前提下,二級拍賣市場受到操控的現象便屢屢發生,而那些先前被大藏家購買的名家贗品也在操控的遊戲中混入各大拍賣公司。

藏家將自己的藏品好壞搭配,委託給拍賣行,只是名家贗品現身拍賣行的其中一個通道。更為“巧妙”的是,有些拍賣圖錄的説明中特別註明“附入境單”,這是當今國內拍場中造假、販假慣用的一大伎倆,試圖以“回流”的鍍金方式來證明拍品的可信度,這些偽作一旦出現,則更加容易矇混過關。

LINK

不要迷信

1保真拍賣

有些拍賣公司為吸引買家,常打著保真拍賣的旗號,有的甚至還聲稱“拍品成交後如有疑義,只要出具兩位國家級的鑒定家的證明或畫家本人寫的證明確定其偽,即可退貨”。中國書畫的鑒定十分複雜,不要説一般買家,就是權威鑒定家對同一幅作品也會作出不同的鑒定結論。例如浙江國拍曾上拍的張大千《倣石溪山水》。著名老一輩鑒定家徐邦達和謝稚柳就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結論,一説是偽,一説是真。正是這種鑒定的複雜性,為一些圖謀不軌的拍賣公司提供了可乘之機,他們將一些真偽難辨或高倣之作上拍之後,以保真的口號拍賣,一旦買家受騙後,想要退貨卻十分困難。

2皇帝印章

很多人覺得只要蓋有玉璽,有禦覽之寶的作品就能保證不是偽作。其實,大多數皇帝的藝術造詣並不高,而且,宮裏收藏的作品也並不能保證都是真跡,有時,宮廷藝人甚至會尊禦旨仿製一些書畫絕品,或備于宮中,或分賞高官,所以這些進過宮的證件並不完全可信。

3著錄、出版物

以前大多還都會標識見於清代等朝代的著錄,後來慢慢發展成了見於人民美術出版社等。現在,利用出版物造假已經成了一樁新興的買賣。一般來説,1985年前出版的作品,利用出版物制假的情況較少,因為當時中國拍賣市場剛剛起步。大量的偽著錄、偽出版是在2000年之後。2002年秋拍中,安徽某出版社和所謂的某藝術研究會甚至將大量偽作輯錄出版,並且將出版日期標為1986年,這也成了一起明目張膽地利用出版物制偽販偽的不法案例。有些拍賣公司見到作品有出版物就會誤以為真,並在拍賣圖錄上註明該作品著錄于何處,當然,也有些拍賣公司明知有偽也會照拍不誤。

4合影照片

有些賣家為了證明所售作品的真偽,會向買家提供畫家與該作品的合影照片,買方見到合影照片也就認為“該作品得自畫家本人”不會有假。殊不知,照片也同樣有真有假。照片作偽的方法很多,有的是電腦合成,有的是經過裁剪拼接再翻拍而成,也有的是把真偽作品混在一起請畫家鑒定時偷拍的。由此可見,在書畫交易中,合影照片只能作為參考,不能作為確定作品真偽的依據。

1  2  3  4  5  6  


凡註明 “藝術中國” 字樣的視頻、圖片或文字內容均屬於本網站專稿,如需轉載圖片請保留
“藝術中國” 浮水印,轉載文字內容請註明來源藝術中國,否則本網站將依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
維護網路智慧財産權。

相關文章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105123 京公網安備110108006329號 京網文[2011]0252-085號
Copyright © China Internet Information Center. All

資訊|觀點|視頻|沙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