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文工團在林區巡演讓少年的我快樂無比。記得有時候趕場,下午一場,晚上一場,所有演員連粧都不卸,吃倆饅頭喝口水就上路。一卡車人不分好壞人,“李鐵梅”與“日本兵”説笑,我在一旁看得好生奇怪。 那時演出不分工,沒有大腕。每個人都身兼數職,服(裝)化(粧)道(具)三位一體是本分。一個人少則頂仨角,多則從上臺起就不停地換裝,從頭忙到尾。當我有了一點兒舞臺經驗時,我當完“狗”,又隨鳩山闖入李奶奶家搜查“密電碼”,在裏屋將一本“黃歷”拿出呈送主子,然後鳩山看了一眼,掃興地説了一句“黃歷!”掃興而歸。 劇情每日不變,所謂裏屋其實啥也沒有,只有一破凳子上放著一本“黃歷”,每天我進來後抄起黃歷,默數一二三,然後掀簾再次凳臺。這一套表演程式我熟,觀眾比我更熟。可是有一天,當我鑽進裏屋,沒有看見我熟悉的黃歷,立刻頭大如鬥。由於道具的失誤,讓我這個沒有處理突發事件能力的“演員”一屁股坐在裏屋,死活不肯再出去了。 後來,我清晰地聽見台下的聲音由嗡嗡聲變得喧囂,此時的我不是沒了主意,而是堅定地認為錯誤不在我,沒有道具,我無法再度登場。那天最後怎麼收的場,我不得而知。事後,有前輩來安慰我,傳授舞臺經驗:無論如何,在空中胡亂比劃一下也得出場,“救場如救火”是藝人之藝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