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中國

“內鬼”落網

藝術中國 | 時間: 2009-11-23 10:04:11 | 出版社: 山西人民出版社

承德外八廟的文物庫房設在外八廟之一的“須彌福壽之廟”。此廟建於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佔地面積37900平方米。直接負責外八廟文物庫房安全的是文物保衛部,主任李海濤,手下還有5名工作人員。其中有一人負責記賬,不允許進入庫房。根據該部門的管理條例,因為工作需要進入庫房,必須有兩人以上,並由保衛科的人陪同。庫房外有兩層門,外層是木門,裏層是鐵門。兩層門的鑰匙分別由兩個人掌管,要想進入庫房必須同時用兩把鑰匙開門。

作為文物庫房的“禦座樓”建成于清朝,是一棟兩層樓房。記者來到此地時,只見樓前立著兩隻製作精美的銅質香爐,雖不見縹緲清煙,難聞鼓樂笙鳴,可仍舊清幽高雅、古色古韻。在朱紅的高墻內,有一座獨立的院落,這裡幽雅清靜,加上置於樓內的帝王舊物歷歷在目,讓臨近之人,頓覺帝王之足音尚近,彌陀們的誦經之聲猶存。

當年辦案的警員向記者描述:他第一次去那裏,就發現一般人根本無法潛入文物倉庫。外層是一扇厚厚的木門,木門裏外都上了鎖。院子裏還養了一隻大狼狗,只要聽到外面有動靜,它馬上就會狂吠著撲過來。聽到狗叫,院裏的兩名保安隨後就到,隔著門對來者進行查問,這種保衛每天24小時執行。除此之外,庫房裏面還安裝了全天候監控鏡頭,基本上不存在死角。在如此嚴密的看守下,庫房內竟然還連連發生失竊案,讓專案組的人覺得匪夷所思,他們説:“除非是世上真有電影裏那些穿壁破墻、飛天鑽地的強盜,否則除開裏面的工作人員,誰也沒有這麼大的本事進來!”

既然外部侵入的可能性幾乎為零,那麼盜竊文物者最大的可能就是內鬼。警方介入後,迅速加大了辦案的工作力度,調整偵查方案,對文保處內部工作人員反覆進行了甄別與排查。根據掌握的情況和種種跡象分析,初期參加辦案組協助調查的文物保衛部主任李海濤浮出水面,被列為重大嫌疑對象,警方馬上對他布控,並秘密進行內部調查。

參加辦案的警員告訴記者,當他們把懷疑對象鎖定李海濤時,不少人感到意外,因為在大家眼裏,李海濤是一位政治覺悟高、業務能力強、品學兼優的專業人才,他怎麼會監守自盜國家文物呢?記者查閱了當年外八廟管理處向警方提供的李海濤個人資料,其中顯示:李海濤1981年1月從部隊復員後,被分配到承德市外八廟工作。在此期間,他學習業務刻苦紮實,工作認真踏實。因此,1985年,他被組織上派往上海復旦大學歷史系文博專業進修學習。三年後,李海濤學成畢業回到外八廟管理處,很快便成為單位的業務骨幹,他撰寫的多篇文物考證方面的論文也相繼發表在國內諸多文物專業刊物上。2000年,李海濤被評為承德市拔尖科學技術人才。2002年,41歲的李海濤晉陞為副高級職稱,成為承德市文物局系統中最年輕的高級知識分子,同時被任命為外八廟文保部主任。在領導與同事們眼裏,李海濤“工作努力,上進心強,是個難得的好苗子”。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廟管理處一位負責人曾向警方如此介紹:“李海濤在外八廟的工作表現非常出色,是承德市文物局培養的人才!”

接下來的案件偵破,卻讓李海濤周圍的人大跌眼鏡:正是他們眼裏的那位尖子人才、模範幹部,一手炮製了一起震撼全國的驚天文物大案。

在掌握了李海濤犯罪證據後,承德市警方對李海濤的住所發動突然襲擊,一舉收繳了李海濤未及出手的上百件文物。其中除開少數文物是他自己從民間購買的之外,絕大部分都是他從單位盜取的國家珍貴文物。

2002年12月7日,警方對李海濤進行了拘捕審訊。在充分的證據面前,李海濤在一審時就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由此,他開始了從天堂到地獄的長途旅行。

“我的罪惡之旅萌生於一次偶然的生活細節,而導致我最終墮落的基因卻是潛藏于內心深處的貪念……”李海濤在他的《懺悔錄》中這樣寫道。自從被投入監獄後,他自知罪孽深重、法理難容,便一直用書寫的方式來排解內心的孤獨與恐懼。在生命的最後時刻,李海濤的靈魂卻表現得異常的真實與平靜,回憶與感悟成了他打發剩餘時刻的唯一遊戲。

其實,李海濤所説的“一次偶然的生活細節”,在大多數文博工作者來説都是常有的生活故事,只不過大多數人的此類“故事”只有開頭,沒有結尾,而他的故事卻有始有終……

那是1993年盛夏的一天,李海濤在復旦大學讀書期間的同窗好友、在遼寧錦州某文化單位工作的閻某來承德旅遊,順道看望他。席間,他們談及近些年許多圈內人“靠山吃山”發大財的事例,李海濤不時流露出失落的情緒。閻同學見狀先是戲言探路,説“你要是也想發財我可以幫你!”沒想到李海濤就像是蓄謀已久,一拍即合,馬上坦言:“我這裡有一件朋友的民間收藏文物粉彩奔巴瓷瓶,如果老同學有興趣,可以轉讓!”閻同學一聽正中下懷,連聲説:“沒問題、沒問題!只要東西好,你有多少我幫你賣多少!”

其實,閻同學這趟來承德旅遊只不過是藉口,目的就是因為他知道承德是重點文物地區,想找李海濤“投石探路”。

當天晚上,李海濤就從單位的庫房內取出那件清乾隆官窯粉彩奔巴瓷瓶,用兩張舊報紙一卷,放進手提包裏拎到招待所。閻同學一見喜出望外,連誇老同學“好眼力,能淘到這麼珍貴的寶貝!”隨即又從旅行包裏摸出一大摞百元一張的鈔票遞給李海濤。(圖48)

儘管李海濤有可能作過多次這樣的發財夢,但真正付諸實踐畢竟還是第一回。據事後閻同學交待:“李海濤第一次接過錢後,神色緊張、額頭冒汗,數都沒數就慌慌張張地將錢塞進自己的手提包裏,匆匆離去。”

第一次盜賣國家文物時的情形,李海濤也始終記得很清晰,他在《懺悔錄》中寫道:“那一次,我很緊張、很害怕,拿了錢以後低著頭一口氣跑回家。儘管是夜裏,一路上我還是感覺到有無數雙眼睛在盯著我,有無數只槍口在對著我……關上房門,平靜了好一陣子,我才抖抖索索地打開包數錢——整整10萬塊人民幣……差不多趕上我十年的工資啊!”

就這樣,李海濤的死亡之旅不太輕鬆地拉開了序幕,“一個偶然的生活細節”,很快“起承”,並最終“轉合”成一個震驚全國的“大故事”。


第一次作案得手後,李海濤終於享受到自己的故事帶來的財富滿足,便一發而不可收地幹起竊國斂財的營生。在短短的三年時間內,僅僅經過那位閻同學之手,就將清代紫金銅無量壽佛等十余件珍貴文物成功賣出,有的流失至港臺,有的走私國外,一去不返。

也許有人會問:為什麼李海濤能夠從國庫裏取文物猶如囊中取物?

有道是:“家賊難防”!説的就是此種情形。多年來,李海濤每天上下班都背著一個大兜子,同事們都以為這是他的生活習慣,誰也不曾去想,這個大兜子裏面裝的竟是一件件國寶。按照規定,進庫時必須兩人以上,出庫時不能帶任何東西。李海濤和其他同事一起進入庫房後,就安排他們到別的庫區做日常工作,自己單獨將一些值錢的文物偽裝好,等到與同伴一起出庫後,再把盜得的文物藏在辦公室的床下或櫥子裏,留至下班後再將文物轉移到家中。對大一些的文物,李海濤就用展布包上,或説成別的東西,或藉口外單位借展,讓同事或外邊的臨時工幫著抬出去。每一次盜竊文物後,李海濤都會在極短的時間內,找高手複製一件贗品,貼上真品編號再放回真品原來放置的位子上。這種偷梁換柱的把戲一般很難讓人察覺,就算是有人提出異議,權貴一方的李海濤也能夠指鹿為馬、化險為夷。直到事情敗露,有些同事還是不敢相信:“靠山吃山,來得就這麼簡單?”

是太簡單了,簡單得令人難以置信:只需一個內鬼,就可以摧毀所有嚴密的內部管理制度、安保措施、科技手段!難道李海濤之外,就沒有人要為此承擔重責嗎?

隨著時間的推移,李海濤的天地越來越大,在走私文物的圈子裏名氣也越來越大。一天,他接到北京一位王先生打來的電話,約他到北京見面,李海濤如約前往。

這次見面,讓李海濤的“盜賣”生涯向前跨了一大步。很快,他們就做成了一樁買賣:一尊大型古銅佛,成交價135萬人民幣。後來,李海濤知道這位王先生只不過是個文物“皮條客”,每一次在交易中不僅拿雙方的“回扣”,而且還要“做差價”吃黑。於是,他找個機會直接與王先生的上線接上了頭。李海濤沒想到的是,正是這一次接頭,將他走向斷頭臺的距離拉得更近了。

王先生的上線名叫李春平,美籍華人,曾當選中國“年度十大慈善家”,在北京城內是個叫得響的主兒。他有著基督山伯爵一般的傳奇經歷,有著令人嫉妒的幾輩子揮霍不盡的財富。有人吹牛説進過他的家門,“那傢夥跟故宮沒多大出入!”還有人危言聳聽地接茬:“皇帝老兒跟他比那就成了皇帝‘老二’!除開妃子比他多,啥都比他少!”當然,這些只是皇城根兒下的幽默,人家住什麼樣的房子、有多少錢、過什麼樣的日子,那是別人自己的事,犯不上跟著貧嘴、瞎摻乎。但對於李海濤來説,巴結上這主子那意義就不一樣了。無論他有多少貴重的東西,只要往李春平面前一放,都立馬可以換成現錢。而且,直接與買主打交道,他還可以省掉中間環節,這樣不只是少了一道“剋扣”,也等於少了一份風險。

據李海濤交待:自2001年5月至2001年11月,先後將86件文物賣給李春平,其中一級文物3件,二級文物19件,三級文物42件,一般文物7件,未定級的文物15件。李海濤這一供述未得到李春平的完全認可。

2002年12月13日,經河北省公安廳廳長批准,承德市公安局以涉嫌國家重要文物非法交易罪對李春平執行刑事拘留,5天后李又被無罪釋放。承德市檢察院提供的卷宗記載:“經審訊,李春平供述在李海濤處購買了10余件文物,除承德市公安局在其處所提取的8件,其餘幾件在搬家過程中丟失,除此10余件文物外,李春平稱沒有從李海濤處購買任何文物。對於兩人的供述,僅僅是一對一的口供,缺少第三者的旁證,無法認定兩人口供情況的真偽。從現有情況看,缺乏認定李春平參與犯罪的直接證據,從間接證據而言,僅憑嫌疑人口供還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來認定李春平參與犯罪。”

李春平在接受警方詢問時一口咬定:“賣我這些文物的人並沒説是偷來的東西,只説是祖上傳下來的,如果我知道這些東西的來路不正,我根本不會買!”

2004年8月15日,震驚全國的“11.28承德特大盜竊倒賣文物案”正式宣判:主犯李海濤在1993年至2002年擔任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廟管理處文保處主任期間,共竊得乾隆粉彩描金無量壽佛坐像、紫金嵌松石無量壽佛等館藏文物及文物部件259件。經鑒定,其中屬於國家一級文物5件,二級文物56件,三級文物58件,一般文物101件,未定級文物39件。李海濤賣出盜竊文物152件,其中一級文物4件,二級文物47件,三級文物50件,一般文物12件,未定級文物39件,李海濤從中獲贓款人民幣320余萬元、美元7.2萬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盜竊國家重要文物罪,一審判處李海濤死刑。參與倒賣文物案的王曉光、閻峰、張華章、陳鳳偉等四名被告人因構成倒賣文物罪分別被判處二年至七年有期徒刑,並處1萬至1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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