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資訊> 市場

藝術品産業鏈市場交易平臺建設亟待完善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3-10-25 10:52:17 | 文章來源: 中國文化報

由於機制、監管、法律等問題的存在,在藝術品二級市場,藝術與資本的撮合模式正逐步淡出大家的視線(如拍賣—基金、拍賣—信託、拍賣—質押等模式),不過,近期這一態勢卻在藝術品二級市場之外掀起了些許波瀾。

除了上海敬華藝術空間推出了藝術品保真保值回購與分期付款的服務之外,天津市藝術品投資市場也新出現了一種銀行與文化傳媒公司合作的新模式:藝術品階段性無損回購,即收藏者在購買藝術品後可簽訂藝術品收藏回購協議,定期一年。雖然到目前為止這些産品、服務的資訊和細則都未有詳細披露,但似乎暗示了一個動向,在藝術市場從收藏形態轉向投資形態的這一大背景之下,藝術信託、藝術基金等這些藝術與資本的撮合模式遇到發展瓶頸,轉而推陳出新,尋求其他模式,而這一次出現在公眾視野中的是銀行以及銀行式的服務和産品。

不過,如果仔細分析一下這些藝術空間或者銀企合作模式,就可以發現這些模式“似曾相識”。早在去年,在文交所實現從“份額化交易”到“實物實權交易”模式轉變的過程中,就有文交所推出“藝術品保真保值交易服務”。另外,與近期這些模式最具有可比性的是,去年就有藝術品交易中心推出了藝術品投資“首付+保函”模式,除了承諾保真保值的首付預訂、優先認購以及貶值賠付藝術家作品之外,還通過銀行保函實現了藝術品投資保值,即在該藝術品交易中心預訂展所售的作品均會開具銀行的等額退現保函。然而,該模式後來由於種種原因很快就夭折了。

細心的人可能會發現,近年來國內藝術金融的模式似乎總是在推陳出新,卻又很快銷聲匿跡,根本説談不上模式的可持續性和可複製性。那麼這些模式究竟是創新還是噱頭?這些模式基本上都涉及兩個主體:一是“藝術交易中心”這一藝術産業鏈的交易服務平臺,二是“銀行”這一金融服務機構,銀企合作,亦即兩個仲介服務平臺的對接,其實凸顯了藝術産業鏈平臺建設問題。

首先是藝術交易平臺一方,儘管其中某些機構打出的是藝術中心或者畫廊的旗號,但是分析這些機構的定位,它們通常有著體量巨大的展覽空間、重磅的大師展品以及奢華的裝修設計,這些所謂的“超級畫廊”,並非一般意義上的一級市場主體——畫廊:即發現優秀藝術家,通過策展推廣支援其創作,定位市場,並且有計劃地銷售作品。因此,從性質上而言,它們更偏向於仲介交易平臺。而藝術産業鏈的特點正是在於其自身獨特的産品體系,藝術産業鏈正是通過獨立的交易平臺以及相應的人才、技術支撐和服務系統,將藝術品産業中的不同行業銜接起來。這些行業包括:鑒定、估價、確權、託管、保險。一個交易服務機構不可能是這些行業本身,而是將這些行業、這些藝術産業鏈的不同環節集聚和撮合起來的平臺,這樣才能使得藝術與資本的對接能夠真正實現。否則,一個交易服務機構的多重身份不但缺乏社會公信力,而且會擾亂行業規範秩序,導致實際操作的灰色地帶。對於藝術品投資者來説,在高收益、高回報的投資承諾背後隱藏的風險也是不容小覷的。

其次是銀行一方,銀行越來越積極地介入藝術投資是由於藝術品在財富管理中的地位越來越凸顯。目前,這些模式提出的“保真”“保值”“增值”以及相當具有吸引力的“回購”“變現”等服務表明瞭藝術品在多元化投資組合中的地位。那麼商業銀行是否能夠突破過往的資金保管和代理收付的角色,轉向更為豐富的藝術品綜合諮詢業務,也就是説,商業銀行針對藝術品收藏與投資的綜合性諮詢業務,能否最終服務於藝術産業鏈的終端——投資者和收藏家,這是值得思考的。這些屬於個人理財的服務領域,包括評估客戶投資或收藏藝術品的價值、保險與運輸諮詢、買賣建議等,其實也是切中了藝術産業鏈的各個環節,這對於商業銀行融資借貸服務的拓展以及混業經營都是大有助益的。

也許,從藝術産業鏈的平臺建設問題反過來也可以促使我們去思考産業鏈缺失的相關配套環節,以及那些需要著力完善的問題,進而從反向的作用力上推動藝術品市場走向規範和成熟,這樣平臺才能成為一個連接點,而非無源之水。

凡註明 “藝術中國” 字樣的視頻、圖片或文字內容均屬於本網站專稿,如需轉載圖片請保留 “藝術中國” 浮水印,轉載文字內容請註明來源藝術中國,否則本網站將依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維護網路智慧財産權。

發表評論

用戶名
密碼


留言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