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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藝術品制假販假産業鏈 變身文物只需30天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2-03-29 10:56:48 | 文章來源: 上海商報

鑒假

專家鑒定“天價玉凳”遭質疑

今年2月,江蘇省邳州當地的“拉呱論壇”上一則帖子爆料,稱此前一直被懷疑為贗品的“天價玉凳”是在邳州生産製作的,“一個叫趙某某的人從2010年開始,歷時3個月在李口古玩玉器城加工而成,當時成本為50多萬元。”

而後新華社記者親自走訪了玉器城,在記者得到的一段電話錄音裏,趙某某對買玉人説“漢代玉凳”是“我做的,用了1年多時間。”“故宮博物院的專家周南泉説是老貨,它就是老貨,他是權威啊。”趙某某所説的周南泉,正是為北京中嘉國際拍賣有限公司鑒定“漢代玉凳”的故宮博物院玉器專家。

消息一齣,76歲的周南泉立即被捲入輿論漩渦,批評聲浪席捲而來。為回應質疑,周南泉在北京接受記者採訪,並堅稱自己“沒走眼”。周南泉還表示,自己作為中嘉國際拍賣的顧問,只享受每月600元的顧問費。當被問及如何看待邳州造假人自揭黑幕時,他回應説“造假的人往往會吹牛”。中國收藏家協會玉器委員會主任姚政也稱周南泉“沒走眼”,並稱“漢代玉凳是國寶,2.2億還算便宜了。”

一邊是造假者“自揭老底”,一邊是鑒定專家堅稱“沒走眼”,公眾究竟該信誰?目前,玉凳真假尚無定論,但在贗品層出不窮的今天,公眾輿論已將矛頭直指藝術品拍賣市場黑幕。有媒體此前發表評論認為,“天價玉凳”背後體現出的“知識腐敗”值得警惕,“學者為企業站臺、塗脂抹粉‘金縷玉衣’剛過,又出‘天價玉凳’,斯文掃地,至此何及。”

對此,有業內人士告訴商報記者,目前的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體系,權力是分散的,沒有統一起來。“除了文物局、法院、行政主管部門外,學術界、私人也可鑒定文物,但有明顯弊端:學術界提倡‘百家爭鳴’、‘鑒而不定’,讓人無所適從;私人鑒定由來已久,比如畫家親屬可以鑒定畫家的某件作品,但個人的信譽、能力卻無法得到保證。”

面對這些,需要鑒定文物的個人或機構難免感到茫然———該信誰的?

知名文化學者吳樹認為,近30年的全民收藏運動導致我國文物市場上的贗品逐步實現了高科技制假、高手段行銷、高利潤回報,反觀鑒定環節卻沒有完整的鑒定體系、沒有不同類型文物的鑒定標準,更沒有科學權威的鑒定機構,文物鑒定業已陷入萬劫難復的困境。

販假

法律確認拍賣“保拍不保真”

目前,國內藝術品市楊分為畫廊和拍賣兩個市場。據相關資料統計,國內拍賣公司已超過百家,畫廊則更多。一般來説,拍賣市場多買賣成名藝術品,而畫廊市場則一般以當代字畫為主。在交易時,買方或參考藝術品經紀人的意見,或直接依據自己判斷購買,交易時,賣方還可為該藝術品提供某機構或相關專家出具的鑒定書。

商報記者走訪滬上一些藝術品店時發現,藝術品店在售出相關藝術品後,最多只能提供相關專家的鑒定,僅此而已。“現在沒有專業的鑒定機構,只能相信專家了。”但是,專家真的可靠嗎?

最近爆出的一系列藝術品市場烏龍事件似乎捅破了專家這層神秘的窗戶紙。據相關媒體報道,無論是在畫廊市場還是在拍賣市場,“假拍”和“拍假”事件都時有發生。“先是將贗品假裝拍賣,造成贗品已被市場承認的假像,再第二次把贗品拍賣出去。‘假拍’和‘拍假’已經成為拍賣市場的兩顆毒瘤。”某藝術品店老闆表示,為了給“假拍”和“拍假”加上可信度,賣家或經紀人還會請所謂的鑒定專家,有些專家甚至是外行,且鑒定行為實則已經成為一種交易行為。

南京藝術學院教授、著名美術評論家李小山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這種做法相當不可取,因為拍賣行是企業,追逐的是利潤最大化,鑒定結果的真實性無法得到保證。而在發達國家,一級市場是畫廊,畫家本人不賣畫,而拍賣行是建立在畫廊基礎上的二級市場。而中國則正好相反,整個市場都圍繞著拍賣行轉。如果為了追求利益,鑒定方收好處開綠燈、拍賣行草草開拍,法律又不追究他們的責任,亂象的出現也就在情理之中。

除了作品的鑒別有貓膩外,知情人士還透露,雇傭“拍托”不斷舉牌頂高成交價造成搶購的行情,讓買家多掏錢,從而增加佣金的做法屢見不鮮,甚至一些小型拍賣公司為了拉攏人氣、賺取佣金而欺騙客戶。這些拍賣行業的亂象也屢見不鮮。

那麼,對於藝術品的售假行為,是否可以追究售假者的責任?商報記者在《拍賣法》第61條找到相關規定,“拍賣人、委託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偽或者品質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這意味著,拍賣公司可以對贗品“免責”,所有拍賣風險全部由買家承擔。

電視鑒寶節目問題多

近年來,隨著全社會對文化遺産重視程度的不斷提高,有關文物鑒賞鑒定交易內容的電視節目也日益增多。據不完全統計,當前共有中央電視臺、中國教育電視臺等17家電視媒體開播了有關文物鑒賞鑒定交易內容的電視節目,共計20檔。

據了解,以上電視節目按內容主要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以介紹文物價值和收藏背景、普及文物知識為主要內容的文物鑒賞類節目;第二類是以專家現場鑒定文物真偽並估價為主要內容的文物鑒定類節目;第三類是以文物鑒定評估和現場文物交易為主要內容的文物交易類節目。

有業內人士認為,隨著節目數量的增長和競爭的加劇,一些節目為追求收視率,片面誇大文物經濟價值、渲染一夜暴富的畸型心理;有文物交易類節目在未取得任何文物經營資質的情況下,直接在演播室內進行所謂“最高價出讓”、“十秒奪寶”等類似于買賣、拍賣的現場交易活動;部分節目製作方遴選鑒定專家時缺乏標準,很多所謂的鑒定專家缺少必要的專業素養和職業道德,致使節目中經常出現文物真假不分。這些都對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和倡導正確的收藏理念産生了十分不利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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