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會議暨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再次敦促地方政府加速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該會議迅速在國內文化産權交易所發生影響。2月3日,昆明元盛文化産權交易所首席執行官羅奔發現交易所內産品的交易量明顯減少。而湖南文化藝術品産權交易所正在發佈的一款新産品“《魅力湘西》門票凈收益權”申購量也出現徘徊。
業內人士
需明確規則和操作模式
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在2月2日的聯席會議上指出,此次清理整頓的對象不以交易場所的名稱為界定標準,並要求各部門各地區要堅持有關政策底線,不能變相搞均等份額,不能變相搞股票交易,不能變相搞期貨、金融衍生品交易。
國務院曾于2011年11月24日發佈的《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以下簡稱“國38號文”)文件,要求各省級政府儘快制定清理整頓工作方案,于2011年12月底前報國務院備案。
此後,早報記者從相關人士處獲得一份《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加強文化産權交易和藝術品交易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49號令”)的正式文件,“49號令”提出了4個“不得”,這也是今後藝術品份額化産品的生存條件。包括天津文交所在內,若想保住藝術品類證券化交易,就必須按照4個“不得”整改:文交所不得將任何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不得採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不得將權益按照標準化交易單位持續掛牌交易;任何投資者買入後賣出,或賣出後買入同一交易品種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5個交易日。加上“國38號文”中提到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權益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200人。以上5個“不得”與天津、泰山、漢唐、聯合利國等文交所存在的“等額拆分”、“集中競價”、“持續掛牌交易”、“T+0實時交易”、“人數未限”的交易模式可謂一一對應,此類文交所的交易模式需要徹底整改。
對比之後發現:在清理整頓的同時,國家將重點支援上海和深圳兩地設立文交所作為試點,“49號令”中對“未按審批設立程式批准、已註冊使用‘交易所’名稱的文化産權交易所,應限期予以規範”的規定沒有提及具體的規範期限。
實際上,以鄭州、泰山為代表的部分文交所依然沒有任何改變的跡象。泰山文交所甚至堅持認為所謂“善後主體”是政府,而不是文交所本身。
只有深圳文交所在官方網站上公開了中共深圳市委宣傳部《關於成立深圳文交所藝術品權益拆分業務善後工作小組的通知》,並對善後處理工作做出公告,收集投資者對所持權益處理方式的意見,網上的份額化交易登錄平臺已經無法使用。
不同交易所對“國38號文”和“49號令”的理解都不一樣。羅奔對早報記者表示:“國家也沒出臺正確的理解方式,我們也不知道如何理解才是正確的。國家一直強調不能做的條款有哪些,但並沒説已經做了該如何處理。如果要處理,怎麼處理,誰來處理?”因此,羅奔認為聯席會議的召開對整個文交所市場的推動雖起了積極作用,但仍亟待明確如何規範交易規則和市場操作模式。
湖南文交所
新産品申購量徘徊不定
與此同時,湖南文化藝術品産權交易所日前正在發佈一款新産品“《魅力湘西》門票凈收益權”,銷售總額為1000萬元。在銷售説明書上顯示,2月8日前,單一會員投資人的認購區間最低為銷售總額的5%。即5萬元整,最高為銷售總額的25%即250萬元整。超過認購最低部分,應為發售總額1%。的整數倍,即1萬元整。隨著2月2日“聯席會議”的召開,申購數量也在起伏不定中徘徊。
湖南文化藝術品産權交易所總經理湯厚松告訴早報記者:“這款産品我們只收銷售總額的1%作為掛牌上市的服務費,因為在2012年12月10日之前投資者購買的份額不上市,所以就沒有交易佣金。《魅力湘西》節目自從登上2012年中央電視臺春節聯歡晚會之後,急需資金提高演出品質。但僅憑一個節目是無法在銀行獲得貸款的,所以我們就創新嘗試了新的合作模式,張家界魅力湘西旅遊開發有限公司作為銷售方預估了年化投資收益在13%至14%。”但早報記者在項目風險提示中沒找到出現虧損之後該如何善後處理,且這款産品與藝術品信託産品類似,都有一個封閉期,2012年12月10日之後,投資者購買的份額才能協商掛牌轉讓。湯厚松告訴早報記者:“以旅遊景點的門票收益權立項募集資金是文交所在撮合社會資本與文化産業的過程中大有可為的工作。以文化消費品的實物産權為例,安化黑茶就不是普通的消費品,而是兼具消費與理財功能的文化産品,只要在合適的儲存條件下,其價值就能得以增長。這樣的實物産權,可以利用文交所這樣的平臺,進行交易和轉讓。”
此前,湖南文化藝術品産權交易所價值5600萬元的“周國楨陶藝組合”和價值6900萬元的“湘繡藝術精品組合”,于2011年5月開始發售,實施藝術品産權份額認購。但不久後,這兩個“資産包”即停止認購,也沒有上市交易。湯厚松解釋,在發售藝術品份額産品過程中,鋻於國內藝術品交易市場波動較大,逐步認識到交易潛在的社會風險和政策風險;在主管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下,湖南文交所避免了進入藝術品“類證券化”交易的誤區。
作為重點試點的上海市文化産權交易所(簡稱上海文交所)總裁張天接受早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聯席會議’和‘國38號文’及‘49號令’之前,我們上海文交所只是資訊掛牌,現在允許我們可以通過非公開發行的方式操作運作,我們也將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做好完善的項目報批等工作。”(陳子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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