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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交所應對投資者索賠方案 欲攜鉅資轉板香港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2-01-15 13:12:26 | 文章來源: 搜狐文化

多位專家和業內人士表示,此前《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簡稱《決定》)引發各類交易所清查風暴,而各地文化産權交易所(簡稱文交所)“各顯神通”,期望成為“倖存者”。數家文交所已經或正籌備“轉板”香港作為重要求生渠道,也有文交所將“轉板香港”作為應對投資者索賠的可行方案之一。

儘管在香港本地文交所交易的部分投資者稱“香港金融創新更發達,監管更靈活”,但是“轉板香港”遭到內地文交所投資者的抵制,部分投資者已經發起維權行動。專家和法律業界人士認為,“轉板”的實際操作層面難度較大,且需要關注政策和法律層面的約束。

文交所欲攜巨量資金“轉板”

資深文交所業內人士表示,《決定》下發後,各類交易所的清理整頓工作方案正在緊鑼密鼓進行中,而這也加速了各地文交所內部整理並尋求“自救”。文交所資訊網負責人陳瑞毅曾透露,目前不少內地文交所正在考慮“轉板”至香港。

北京漢唐藝術品交易所執行董事鄭惠文表示,漢唐的轉型方案之一就是考慮“轉板”到香港市場。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海峽文交所已與香港文交所簽訂正式合作協議,將充分發揮前者在市場推廣、客戶開發、系統運維等方面的經驗與優勢。南京文交所方面也宣稱,與香港文化藝術産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戰略合作等相關的問題,開展了交流與洽談並達成共識。

業內人士預計,文交所“轉板香港”如果獲得成功,轉出內地的資金將難以估量。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內地多家文交所只是明確公開和香港文交所的“合作”,能否走下去、怎麼走,不到最後一步都不能説明是“轉板”。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資深業內人士透露,《決定》一經下發,香港“一夜之間”成立30余家文交所,且都採用或計劃採用類證券化模式,但沒有任何一家正式掛牌交易。該人士認為:“選擇去香港的文交所,目的就是為了規避政府監管。目前‘轉板’或者合作方式未公開,但根據內地文交所目前的狀況,估計還是‘左手換右手’。已經募集的資産包需要出口,而香港無疑是較理想的出口,至於是資金轉移還是標的轉移,暫難判斷。”

部分投資者不願意“轉板”

“轉板”香港市場,遭到漢唐投資者們的“堅決抵抗”。多位投資者向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轉板”香港,無論是在技術層面還是法律層面,對投資者而言都是“百害而無一利”。

投資者認為,文交所“轉板”香港,內地投資人權益的最大變化是原協議主體發生改變,比如補充協議不利於投資人。如果投資者的原份額轉到香港,就屬於文交所單方面違約。

投資者對於內地文交所轉板香港“誓死不從”,但也有不少在香港本地文交所進行交易的投資者稱“香港金融創新更發達,監管更靈活”,香港文交所資訊披露機制完善、運作流程透明。投資者周寧(化名)是香港國際藝術品交易中心最早的開戶者之一。周寧稱自己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投資收益率達到50%。“市場環境不好,目前我的賬戶裏只剩下盈利在繼續投資,但絕對不會像內地文交所那樣‘血本無歸’。而且,香港的文交所提出衍生品分紅的概念,也算是長期投資。”

根據香港國際藝術品交易中心的交易規則,其交易申報方式為限價申報,最小申報數量為100份份額,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港元,所有交易申報當日有效,隔日無效;其在漲跌幅限制方面的規定是,非上市首日的份額日漲跌幅限制為20%,上市首日以及份額收盤價低於0.1港幣的,份額日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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