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保利工作的秦女士告訴記者,各拍賣公司2010年的佣金比例沒那麼高,故主營收入也沒理論上那麼大,“但買賣雙方的佣金比例總和至少約12%”。可是,記者即便按此值計算,四公司的實際主營收入與據其對外公佈成交額推算的佣金收入依然嚴重背離。
“出現這種情況有兩種可能:要麼涉嫌偷稅漏稅,要麼涉嫌虛報成交額。”曾多次代理拍賣訴訟案件的艾連慶等律師認為,動輒上億元“拍賣天價”的背後,潛藏著信任危機。
對此,“北京匡時”董事長董國強等拍賣公司負責人道出他們的苦衷:“當前,大額拍品落槌後買家不付款的違約情況屢有發生,造成實際收入驟減,而我們無暇、無力對其進行漫長的法律追索。”
然而,中拍協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認為,買家違約不能成為成交額虛高的藉口,“因為數字虛高過大,‘違約率’也沒那麼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