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拍賣額與所交稅對不上帳:屢創拍賣“天價”的拍賣行究竟涉嫌偷漏稅還是虛報成交額?
北京保利2011春季藝術品拍賣會場外,各種拍品圖錄琳瑯滿目(6月3日攝)。 新華社記者 羅曉光 攝
針對網民反映“拍賣‘巨頭’虛報成交額以招攬賣家”的問題,“中國網事”記者了解到,“北京保利”“中國嘉德”“北京瀚海”和“北京匡時”是國內四大拍賣公司。來自中拍協和四家公司官網的數據顯示,四公司2010年拍賣總成交額分別約為91億元、75億元、34億元和26億元,位列當年國內前四名。
依據四公司官網顯示的拍賣規則,“保利”“嘉德”和“瀚海”都向委託人(賣家)和買受人(買家)分別收取落槌價10%和15%的佣金(總計25%),“匡時”分別收取10%和12%的佣金(總計22%)。根據拍賣公司公開的計算公式“成交額=落槌價+佣金=落槌價+落槌價×佣金比例(如25%)”,則理論上四公司2010年佣金收入(主營收入)應分別約為18.2億元、15億元、6.8億元和4.7億元。因拍賣業屬服務行業,按營業稅5%計算,則理論上四公司當年營業稅應分別約為9100萬元、7500萬元、3400萬元和2350萬元。
然而,記者從權威部門獲得的數據顯示,“保利”“瀚海”2010年已繳營業稅分別約為2305萬元、952萬元,分別僅為理論值的25%、28%;記者隨後在嘉德、匡時的《2010年企業年檢報告》中發現,其當年“主營收入”分別約為3.4億元、7500萬元,分別僅為理論值的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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