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畫院時代
時代發展至五代,宮廷畫院成立的時機終於成熟。漢、唐以來,宮廷繪畫在機構設置、畫家以及繪畫創作上的世代積累,作為前提背景逐漸影響到西蜀及南唐的統治者們,為了他們的生活享樂,為了他們的階級統治,他們試圖建立一個正規化、體制化的繪畫機構,在繪畫領域體現皇權的意志,施加政治影響,為我所用。於是,宮廷畫院得以正式出現。
1.五代:西蜀和南唐
(1)西蜀
西蜀在唐末時,因少受戰事影響,中原畫家多避亂入蜀,致使蜀地繪畫更為興盛。唐朝滅亡之際,蜀地先後有前蜀(907-925)王氏、後蜀(934-965)孟氏執政。前蜀高祖王建喜與文士談論,宮中設內廷圖畫庫,係儲藏繪畫之所,並設專員為掌其事。前蜀後主王衍窮奢極侈,“凡思一事”都要“見諸於圖”,因此宮廷之中吸納了很多畫家。至後蜀孟昶,于明德二年(935),始創“翰林圖畫院”,設官分職,于院中設待詔、祗候等官職,廣為招募畫手,標誌著中國繪畫史上有正式畫院之始。孟昶授黃筌為“翰林待詔,權院事,賜紫金袋”,所謂“權院事”,也就是當時畫院的領事人。畫院畫家擔負著各種創作任務,有時會為新建成的宮殿繪製壁畫,有時為王公貴戚、達官顯貴繪製肖像等。
西蜀畫院設立之後,畫家有“按月議疑”的規則,即是説,每月集會,討論研究繪畫上的疑難問題。據《益州名畫錄》記載,廣政十九年(956),趙忠義所畫鍾馗,以第二指挑鬼目,蒲師訓所畫,以拇指剜鬼目。兩人所畫,都極神氣,只是姿態不同。蜀主孟昶問哪一幅畫的妙,黃筌回答“以師訓所畫為妙”。蜀主則認為二者“筆力相敵,難以升降”,於是兩人都獲得厚賞。
西蜀宮廷畫院的畫家,除了上述的黃筌、蒲師訓、趙忠義之外,較有名的還有李文才、高道興、阮智海、阮惟德、黃居寶、黃居寀、杜敬安、徐德昌等。到後來,蜀亡,後蜀的畫院畫家如黃筌及其子居寶、居寀,還有高文進等隨蜀主歸宋,這批畫家,也就成為宋朝宮廷畫院的畫家了。
(2)南唐
保大元年(943),南唐中主李璟,採取西蜀的辦法,也在宮廷中設立翰林圖畫院,極大的推進了南唐繪畫的發展。南唐翰林圖畫院建制較西蜀更加完備,設有翰林待詔、翰林供奉、翰林司藝、內供奉、畫院學士等職官,當時在畫院任職的畫家先後有上百人,著名者如顧閎中、周文矩、王齊翰、高太衝、朱澄、曹仲玄、梅行思、解處中、衛賢等,董源曾任南唐後苑副使。
與西蜀畫院重視政教功用不同,南唐畫院的目標乃“極一時快樂之需”。中主李璟、後主李煜均擅長詩詞、雅好丹青,追求風流雅致的生活情調。一時之間,許多王公貴族也醉心風流,群屐宴遊,往往形之圖畫。據郭若虛《圖畫見聞志》記載,保大五年(947)元旦,天降大雪,中主李璟和他的弟弟景遂、景達及臣僚李建勳、徐鉉等登樓賞雪,並吟詩宴飲,同時召畫院畫家描繪這次賞雪吟咏的情景。最終,這幅中主與太弟、侍臣的《賞雪圖》,由高太衝主畫中主像,周文矩主畫侍臣及使樂供養人像,朱澄畫樓閣宮殿,董源畫雪竹寒林,徐崇嗣畫池沼禽魚。
南唐宮苑人物畫取得了極高成就,三位畫院待詔顧閎中、周文矩、王齊翰分別以他們的人物畫代表作《韓熙載夜宴圖》、《重屏會棋圖》、《勘書圖》,創造了人物畫歷史上的經典。他們的作品反映出富麗堂皇、雍容華貴的唐風已經逐漸向柔弱細膩過渡。這種風格一直影響到北宋末的宋徽宗。
2.北宋
(1)前期建制
北宋初期,畫院制度基本沿襲五代傳統而來,尚未有具體的改觀。關於北宋畫院建立的具體時間,尚難以考證,但綜合相關史料分析,可以知道,在建國最初的幾年裏,宋太祖已開始招攬畫家,並授以畫院職官。如劉道醇《聖朝名畫評》記載,有京師人王靄善畫,朱梁時以為翰林待詔,至宋有天下,復為招待,並奉太祖之命,微服江南,潛寫韓熙載等容,並奉命寫宣祖及太后禦容。再有《宣和畫譜》記載,北宋乾德三年(965),孟蜀歸宋,黃筌及子居寀等皆赴都下,極得太祖禮遇。開保八年(975),南唐降宋,南唐圖畫院待詔董羽“隨煜歸京師,即命為圖畫院藝學”。由此可以推測,至少在乾德三年孟蜀歸降以前,北宋的翰林圖畫院即應已成立。
北宋初期,宮廷畫院隸屬翰林院,仍以翰林圖畫院為名。初期畫院建設依然帶有極大的隨意性和機動性,這種狀況發生改觀是在真宗鹹平(998-1003)以後。
“翰林圖畫院,雍熙年置在內中苑東門裏,鹹平元年(998)移在右掖門外,以內侍二人勾當。待詔等舊無定員,今待詔三人,藝學六人、祗侯四人,學生四十人為額。舊工匠十四人,今六人。”由上可知,鹹平以後,畫院編訂人員的變化,已不能隨意取捨,須經內侍省或都大提舉諸司庫務等主管部門評定通過,至此,畫院由初期的編制無定員到各種職位有一定數額,並且,畫院的隸屬也由宋初的翰林司兼領改由專門的內侍官充當,對畫院畫家統一調度,實施酬獎措施等,制度變得規範起來,這無疑對畫院步入正軌,向制度化發展有著極大的益處。
北宋前期畫院的畫家基本上都來自五代西蜀和南唐畫院,其中尤以西蜀畫院為主。西蜀比南唐更早十年降宋,這十年的時間,使得西蜀畫家在宋初宮廷畫院之中確立了優勢地位。於是以黃筌、高文進為代表的西蜀畫風,成為北宋前期畫院的代表風格。北宋前期宮廷畫家的職責大概分為三個方面:一是尋訪和鑒藏前代書畫名跡;二是從事供帝王皇室玩賞的卷軸和屏風之類的繪畫,包括壁畫和建築裝飾畫的創作;三是出於政治目的的由皇家或政府組織的繪畫創作和複製活動。
(2)後期建制
神宗熙寧(1068-1077)以後,王安石變法影響所及,諸多領域內廢舊立新,意圖革新,當時宮廷畫院之內同樣出現了一些新的變化。
熙寧二年(1069)十一月三日,翰林圖畫院祗候杜用德等進言:“待詔等本不遞遷,欲乞將本院學生四十人,立定第一等、第二等各十人為額,第三等二十人,遇有闕即從上名下次挨排填闕,亦乞將今來四人為額,候有闕,于學生內撥填,其藝學額元六人,今後有闕,亦于祗候內撥填,已曾蒙許立定為額,今後有闕理為遞遷。後來本院不以藝業高低,只以資次挨排,無以激勸,乞自今將元額本院待詔已下至學生等,有闕即於以次等內揀試藝業高低,進呈取旨,充填入額,續定奪到揀試規矩,每欲令供報所工科目,各給予印絹,令待詔等供到名件,點定一般監試,畫造至了當,即待詔定奪高下差錯去處多少,及格與不合格,編類等第。從之。”杜用德進言要求以藝業的高低來編類等級,作為晉陞的依據,這種競爭制度的引入,打破了僵化、保守的舊有體制,使得畫院體制進一步規範化、高效化。
神宗元豐五年(1082)以後,翰林圖畫院復隸屬翰林院,改稱“翰林圖畫局”,“翰林院勾當官一人,以內省押班都知充,掌藝學供奉之事,總天文、書藝、圖畫、醫官四局……圖畫局掌以繪事供奉,若塑造則課工為之,有待詔、藝學、祗候、學生……而翰林院皆統隸焉。分案四,設吏五。”並且在機構設置上,畫院也出現了改革的跡象,據《職官制》記載:“舊置提舉官一員,以內侍官充,今置同;舊制前後行九人,今置前行一名,後行四人,貼書二人。本官舊總天文、書藝、圖畫、醫官四局,今掌行管轄翰林醫官局、天文局、事務從四窠承行。”此舉意在精簡機構,提高宮廷畫院的工作效率和人員利用率。
熙寧、元豐,是北宋畫院變革的關鍵時刻,其中尤以元豐更為重要。這次大變革不只是在建制上改變了舊有畫院制度,使之更趨完備,更為重要的是在創作思想和審美趣味上一改長期統治畫院、因循守舊的“黃家”筆墨,特別是由郭熙、崔白為代表的富於革新創意精神的畫家進入畫院,帶來了一股清野之風,甚至帶動原有“院體”畫家也開始除去積習,縱使筆墨放逸胸懷。
(3)北宋“畫學”
北宋後期最為重要,也是對以後影響最大的建制改革當首推科舉和學校制度的改革。熙寧四年(1071),北宋推行了著名的“太學三舍選察升補之法”,為大多數“學而優則仕”的人才敞開了報國之門。這一制度反映在畫院制度之中,便是“畫學”的建制。北宋“畫學”有點類似于現在的國家美術學院,它的科舉採取“三舍法”的制度,即初入學的為外舍生,不限名額;經考試升為內舍生,名額二百人;再經考試升為上舍生,名額一百人;上舍生學而優者,不再參加科舉考試,直接由主判官及直講保明,經中書考察,取旨封官。
關於北宋“畫學”的設立,《續資治通鑒長編拾補》有所記載,“(崇寧三年六月)壬子、都省言:……今將元豐算學條制重加刪潤,修成敕令,冠以崇寧國子監算學敕令格式為名。又言:竊以書之用於世久矣,先王之立學以教之,設官以達之,置使以諭之,蓋一道德,謹家法,以同於下之習,世衰道微,官失學廢,人自為習,習尚非一,體畫各異,殆非所謂書同文之意,今四方承平,未能如古,蓋未有校試勸尚之法焉。進欲倣先王置學設官之制,考選簡拔,使人人自奮,有在今日,所有圖畫之技,朝廷所以圖繪神像,與書一體,今附書學為之校試約束,謹成書畫學敕令格式一部,冠以崇寧國子監為名,並乞賜施行。從之。始置書畫算學。”由上可知,“畫學”的提出和建設極有可能早在元豐年間便已確立,只是由於某些原因後來被罷廢了,所以,至徽宗崇寧三年,提議“欲倣先王置學設官之制”,再次設置“畫學”。
再有《畫繼》卷一“聖藝”記載:“始建五嶽觀,大集天下名手,應詔者數百人,鹹使圖之,多不稱旨,自此之後,益興畫學,如進士科下題取士,復立博士,考其藝能。”畫學得以再次設立,並興盛的原因,大致是由於徽宗深感以從前的方法補充畫院人員,網羅畫家,其結果往往“多不稱旨”,自此才有了“畫學”的興盛。
但即使是在徽宗朝,“畫學”在翰林院的確立依然是一個多磨難的歷程。如《宋會要輯稿·崇儒三》記載:“崇寧五年(1106)四月十二日,詔書畫算醫四學並罷,更不修蓋。”《續資治通鑒長編拾補》卷二十六所作記載基本相同。崇寧五年,北宋因為星變,天下震恐,遂毀黨人碑,敘複元祐黨籍劉摯、曾布、蘇軾等一百五十二人,四學的並罷應該和這一事件有很大關係。但沒過多久,大觀元年(1107),蔡京復任左相,新黨重又得勢,書畫算醫四學重又復興。到大觀四年(1110),罷廢的四學不但全部復興,而且成為定局。“畫學”自此以後完全成為翰林圖畫局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經歷了政和、宣和,畫學制度都不曾有過改變,所以歷來又有政和畫學、宣和畫學之説。
“畫學”考試的內容分為經義和畫義兩大類。經義,“諸補試外舍上流,各試本經義二道(或《論語》、《孟子》),雜流各誦小經三道及三十字以上,或讀律三板”,具體的評定有太學負責;畫義,“次日本學量試畫,間略設色”,具體的評定由畫學負責。經過考試合格者,得以入學進行系統的學習,其內容包括文學、書法、經義、畫義等,在畫義方面又有專門的分科供不同的學習方向選擇,《宋史·卷一五七·選舉志三》記載的十分清楚,“畫學之業,曰佛道、曰人物、曰山水、曰鳥獸、曰花竹、曰屋木。以《説文》、《爾雅》、《方言》、《釋名》教授,《説文》則令習篆字、著音訓,余書皆設問答,以所解藝觀其能通畫意與否。仍分士流、雜流,別其齋以居之。士流兼習一大經或一小經,雜流則誦小經或讀律。考畫之等,以不倣前人,而物之情態形色俱若自然,筆韻高潔為工。三舍試補升降以及推思如前法,惟雜流授官止自一班借職以下三等。”由此可見,當時畫學的考試和學習內容,基本脫胎于科舉考試的制度。
在畫學的考核中,畫學內容確定三舍法的試補升降推恩考核,大體以繪畫為內容。但在標準方面,不僅要看畫手的繪畫實力,而且要看學生的文化、經義知識“能通畫意與否”。這種傾向,實際是當時宮廷繪畫創作受到“畫者,文之極也”思想影響的表現,也就導致了當時的考試多取古人的詩句為考題的現象,這種考試方式,不僅考察了畫手的實力,同時還考察了畫手的文學素養、見識、想像力和創造才能。
畫學學生在經歷了嚴格的訓練、考核之後,被淘汰者當然在大多數,但更為可喜的是,一部分優異者從此獲得了機遇,被送入畫院。因此,宣和畫院畫家的人數之多,繪畫水準之高,可以説是空前絕後的。其中著名者如黃宗道、勾處士、朱漸、王希孟、和成忠、郭信、陳堯臣、劉堅、張擇端、韓若拙、任安、趙宣、劉益、侯宗古等,有些畫家在當時並不出名,但是在進入南宋之後,成為紹興畫院的骨幹力量,如蘇漢臣、李唐、李迪等,他們所取得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畫學的教學。
3.南宋
南宋畫院基本沿襲北宋傳統。南宋畫院的遺址在臨安城東新門外(即今杭州市望江門內),南山萬松嶺麓的“富景園”前,厲鶚《南宋院畫錄》引《寶顏堂筆記》:“武林地有號院前者,畫院故址也”,以後都沒有出現過遷移的記載。南宋畫院的隸屬關係是極為不明確的,這與南宋的宮廷建制有很大關係。北宋畫院設在宮城之內,以便行政上的管理;而南宋則在鳳凰山東麓的宮城之外,不便與大內的官僚機構發生上下屬關係;另外,南宋對官僚體製作了精簡和改革,各省、部、寺、監的規模,都只及北宋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所以,宮廷畫家的歸屬又如唐代一般,一方面由畫院機構安置,另一方面,則散置於其他的相應機構中。這樣的安排更有利於帝王對宮廷畫家和繪畫創作的直接控制,而不再需要翰林院或勾當官的間接傳達,所以南宋畫院又被稱為“御前畫院”。
南宋初期的畫院畫家來源,既不是通過大型壁畫創作工程從民間畫工中選拔,也非通過畫學考試,而主要是由宣和畫院輾轉而來。如李唐、朱銳、李瑞、蘇漢臣、楊士賢、李安忠、劉宗古等,都在紹興年間復職。在經歷了孝宗、光宗、寧宗三朝之後,畫院依然蒸蒸日上,高手輩出,如毛益、林椿、閻次平、劉松年、馬遠、馬麟、李嵩、夏圭、陳居中、梁楷等足以彪炳畫史的大師級人物。《錢塘縣舊志》記載,“宋南渡後粉飾太平,畫院有待詔、祗候,甲庫修內司有祗應官,一時人物最盛。”理宗寶慶元年(1125)之後,南宋江河日下,偏安政權搖搖欲墜,此時的統治者已經根本無法顧及皇家畫院的建設和繪畫創作,雖然還能勉強維持繁榮局面,但相比初期的朝氣,已經呈現出落敗之勢。到度宗時期,見於記載的畫院畫家僅六人,宮廷繪畫的燦爛也漸漸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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