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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以來中國美術體制的發展與管理的變遷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3-10-09 14:30:48 | 文章來源: 中央美術學院資訊網

宣傳和出版是新中國美術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早在1950年2月,中華全國美術工作者協會就創辦了自己的機關刊物《人民美術》,儘管在出版6期後就停刊,但引發了全國興辦美術刊物的熱潮。1954年由中國美術家協會編輯,人民美術出版社出版的《美術》月刊正式出版,成為宣傳黨的文藝政策的喉舌,也成為了各地美術家們討論藝術和創作問題的陣地。此後還陸續創刊了一些重要的美術刊物,如中央美術學院《美術研究》(1957)等等,成為了美術理論與研究的學術陣地。

美術出版的專業化也是新中國美術體制建設的重要舉措。1950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總署根據全國第一屆出版會議關於出版專業化的精神,決定成立人民美術出版社,並同時籌建了美術印刷廠,後把公私合營的榮寶齋也劃歸人民美術出版社管轄。有關美術出版社在美術體制中的作用,我們可以從它1951年正式成立後制定的《人民美術出版社暫行組織條例》中可見一斑。條例中規定: 人民美術出版社為國營企業機構,受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出版總署共同領導。人民美術出版社的方針任務是:通過形象與藝術形式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進行愛國主義及國際主義的教育;適應國家經濟建設與文化建設的需要,提高人民群眾思想文化、科學知識水準;以出版通俗的工農美術讀物為主,有重點地編選介紹有代表性的藝術作品、民間藝術、歷史文化遺産。事實上,人民美術出版社代表黨和政府對於美術出版要求,在構建全國的美術出版系統方面起到了標桿作用,如1951年,出版總署決定,摹繪、複製《毛主席像》及其他中外領袖像應以人民美術出版社印行的圖像為標準。此後,各地的專業美術出版社紛紛建立起來,如1952年成立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1954年成立河北人民美術出版社等等。美術出版社在新年畫、連環畫的組織繪製和出版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為新中國美術最重要的大眾傳播者。

以上五類美術機構的構建,都是在20世紀50年代初完成的。在有效地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其組織結構和功能也在不斷地完善。到20世紀60年代初,新中國的美術體制初步形成了創作、展覽、傳播、研究和出版的完整系統,這個系統為一個新的社會主義民主國家的美術發展做出了巨大的、不可磨滅的貢獻。

二、新時期美術機構的重建與改革

從1966年開始,中國的美術事業幾乎陷於停滯的癱瘓狀態,它的最直接的表徵是美術機構的癱瘓。在京的主要藝術機構如中國美協、中央美術學院、北京畫院、人民美術出版社的絕大部分人員都被集體下放農村。主要學術刊物紛紛停刊,中國美術館除了在1966—1967年舉辦過一些紅衛兵和群眾組織的展覽外,從1967年10月到1971年2月的三年多裏,沒舉辦過任何展覽。不僅是北京這些國家級的美術機構,各地方的美術機構也同樣陷入了癱瘓狀態,10年美術機構的整體癱瘓證明了國家美術體制是維繫美術事業發展的基石,體制的缺失,導致的是美術發展的停頓。

中國美術體制的第二個發展階段開始於20世紀70年代末,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在於撥亂反正,恢復在中被停止運轉的機構。1979年3月中國美協正式恢復工作後,在總結建國30年來美術工作得失的同時,提出了把解放思想、保護藝術民主,堅持“雙百”方針的辦事原則作為整個美術工作的基礎,中國美術進入了一個大的發展期。這一時期美術體制的重建與恢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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