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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李振華:尊重新媒體藝術的精神價值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12-01 17:54:05 | 文章來源: 李超的部落格

李超:請談談對中國新媒體藝術的看法?

李振華:中國媒體藝術從媒介的線索出發應該被追述到錄影藝術的緣起,也就是1988年張培力先生開始做的《30X30》作為中國媒體藝術的一個起點,這是一般大家的認識,但是這無法説明那些來自非美術線索下的關於DIY文化的現象,也就是如30年代中國開始有的關於無線電聯盟組織,這樣的形態甚至在文革時期也沒有斷過,如阿城在70年代書中談及的“聽敵臺”和後來每年在各個地區都有的聚會與活動,這些或多或少的都在影響著藝術的創作或者給予藝術創作以另外的一個維度來理解新媒體的整體發展,還有一個維度是來自理工學員,如清華大學等等大學機構在科學方面的種種實驗的基礎,和後來的新媒體教育現象所即將構成的實驗室模式,都可以被看做現在中國新媒體現象的多重維度。

李超:目前國內新媒體藝術的收藏的狀況如何?國內收藏新媒體藝術的個人藏家有哪些?

李振華:中國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機構在做這樣的工作,收藏還很表面,基本上是對物品的追趕,很少有人真正的去發現精神的價值,那麼不但是新媒體,其中也包括行為、裝置等等收藏也還沒有開始,尤其是之前提及的錄影藝術在中國本土乃至國際的情況也並不樂觀。

李超:一些批評家聲稱,現在的很多新媒體作品經不起時間的考驗,如何持續收藏將是一個問題,而且,新媒體藝術作品的廉價材料結構如丙烯酸、塑膠等,也很難吸引藏家的興趣,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李振華:這個問題還是因為藏家的層面還是停留在對物品的所有權的界定,這必將涉及針對物品價值所延伸的價值認定體系,那麼這就很難讓一個對物品的價值有認識的人,轉變其認識和購買因為觀念或是精神價值的作品,這也是整體藝術收藏的問題。另外這個問題也説明瞭關於新的藝術媒介作品的保藏問題,這個問題不是要讓我們放棄購買的可能,而是應該建設性的思考如何保藏來自當代的價值所附著的物品,作為對某種價值體系的見證的存在關係。

李超:對於相對依賴技術的新媒體藝術,未來的某一天將會有新的科技代替現在的技術,這會對新媒體藝術作品的收藏價值産生影響嗎?

李振華:總有新的媒介會出現,所以新媒體應該是一個不斷演進的藝術方式,而藝術家也需要不斷的更新和追求這種因為物品、科技進化的現實給藝術帶來的可能性。那麼收藏也應該考慮這種只有當代的機制和價值觀才有的關於時間的有效性和局限所帶來的藝術的變革。所以歸根結底還是對這種價值觀的認同感和體會,是否導致收藏?這是對觀念的挑戰,因為永遠這個觀念根植太深,我們經常會去尊重那些來自久遠年代的物品,而忽略了來自當代的價值,我不能説這是錯誤的,但是至少這不是平衡的,在認定歷史的同時,我們必須也要學會尊重當代的價值。

李超:新媒體藝術作品的價值在那裏?給一件新媒體作品訂價需要涉及那幾方面的因素?

李振華:這個價值的認證體系來自對價值觀的認識,如你怎麼認識杜尚的小便池的價值呢?所以新媒體和早期的觀念藝術、行動藝術一樣具有著非凡的價值,但是重要的應該是我們承認首先是這個價值觀體系之下的新的媒介的變化,當然媒介本身涉及的成本也是非常實際的考慮價值的部分,如硬體的價格、軟體的幾個、藝術家作為作者和組織者的費用,還有其中涉及到的種種由更多人來完成的現實作品的成本。如馬修巴尼的電影的造價是1,500,000美元,那麼他的拷貝有5個(假設)除了這個投入的價值,就應該計算與藝術家和作品相關的方方面面來給出總體的價值測算。

李超:現在國內的新媒體作品價格大都不是很高,可能會成為一些投機者的目標,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李振華:我覺得投機很好啊!這就是這個動態市場自然的反映。但是從另外的角度看任何藝術形態都有著一樣的困境,如投機者捲入之後對市場的擾亂和對價格的影響。作為一個當代的個體,我一直在想,為什麼我們不能認同那些來自我們生存周圍的,更加接近我們自身成長關係和生存狀態的形式,為什麼還一直在考慮藝術所必須要具有的形態(材料)關係。為什麼藝術不可以成為日常生存的一種方式和對自然的體認關係,為什麼我們總是擔心市場的影響,而不是好好的思考是什麼讓人開始投機而不是購買以後作為生活空間的部分來呈現。那麼回答你的這個問題必將導致對這一系列問題的探討之中。但是作為物品存在的藝術品,也必將要經歷來自市場、投機者的考驗。

李超:影像作品已經有比較成熟的國際收藏拷貝標準,但是隨著新媒體藝術形式越來越多樣化,尤其是“下載”概念的誕生,您認為會對當下新媒體藝術的版權問題産生什麼影響?

李振華:版權問題是非常多樣的,尤其針對新媒體藝術家,這個版權的概念並非傳統媒介的延續,而是一個動態的價值體系關係,如有些藝術家通過網路出售其作品,伴隨著出售的多少來不斷的漲價,來完成一個物品在價值體系之中合乎邏輯的關係。還有藝術小組乾脆就直接上市,並買賣藝術小組的股票來完成價值的兌現關係。所以藝術本身所應該被啟動的動態的、機智的、多樣的關係正在面臨來自傳統藝術價值系統的限制,我們需要從新考慮物品作為商品流通的可能,而不是都擠到一個單線的系統之中。

李超:國內的藝術機構如美術館、基金會,對新媒體藝術的支援的力度如何?

李振華:支援的非常有限,主要還是來自大學機構的對教育的推進才最有切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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