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社會發展研究所研究員,經濟學博士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大國就業是大民生。黨和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就業工作,將就業擺在“六穩”工作、“六保”任務之首。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困難群體就業兜底幫扶,消除影響平等就業的不合理限制和就業歧視,使人人都有通過勤奮勞動實現自身發展的機會。
報告既強調了就業在國家發展全局中的戰略性地位和在宏觀經濟決策中的優先位次,又將服務、幫扶和消除不合理限制和歧視,作為今後一個時期就業工作的主要任務。重要性和關鍵點突出,主要方向和重點對象明確。最後,“使人人都有通過勤奮勞動實現自身發展的機會”點明瞭就業工作的立足點和落腳點,彰顯就業“以人民為中心”的核心要義。同時,需要注意到,“平等就業”和“就業歧視”第一次出現在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報告中,表明瞭黨中央對公平就業的重視,也展現了黨中央推進落實高品質和充分就業的力度和決心。
《勞動法》和《就業促進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同時針對婦女、殘疾人、少數民族等群體,結合相關法律及各職能部門文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其就業權益。然而,當前性別、年齡、學歷、疾病等各類就業歧視問題仍然存在,不僅直接損害一些勞動群眾的平等就業權利,更為中國實現共用發展和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帶來了不利影響。因此,要加快完善促進公平就業的制度機制。
第一,健全就業促進機制,努力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將就業優先作為財政、貨幣、金融、産業等政策出臺的重要依據和政策效果的評價標準。推動戰略性新興産業、先進製造業發展,加快發展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第三産業。
第二,完善就業支援體系,加強法律法規保護作用。加強對女性、大齡勞動者、低技能勞動者、殘疾人和有傳染病史勞動者等重點群體的就業支援。健全反就業歧視的法律體系,推進反就業歧視立法,明確界定就業歧視的構成要件和舉證責任,暢通勞動者維權渠道和健全司法救濟機制。
第三,建立就業成本分擔機制,營造公平就業市場氛圍。規範用人單位主體行為的同時,要充分保障用人自主權,通過發放就業補貼等方式分擔用人成本,引導用人單位自發消除就業歧視。發揮政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帶頭示範作用,放寬招聘年齡限制。
第四,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消除顯性和隱性歧視。勞動監察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應聯合招聘平臺對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行監管,建立“就業歧視投訴專窗”和相應的管理辦法,對於招聘過程中出現的就業歧視情況及時責令整改,並按照具體情況進行相應處罰。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應加強監督。
(責任編輯:華章 安然 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