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達芬奇等廠商依法生産經營,這種復進口的流行商業模式或許問題並不大,關鍵還是達芬奇及其代理的傢具品牌有沒有遵守中國以及品牌所在國的規定,嚴格標明原産地標誌等資訊。如果標誌混亂,或刻意隱瞞産地資訊,或原産地標注不符合中國認可的原産地規則,或成分標誌不符合事實,那就涉嫌虛假宣傳。至於交貨不符合合同、甲醛等有害氣體超標之類的問題,該公司責任無可推卸,應該依據中國相關商業法規承擔相應的退換貨及賠償責任。同時,消費者在積極維權的同時,更需反省自己消費思想的誤區。【詳細】
整個發佈會“踢館、飆淚、突然離場”等戲劇性要素全齊了,一個情況介紹會活生生演繹成一場“‘秀’色可餐”的作秀情景劇。潘總情真意切地強調“我也是有血有肉的人,請大家理解我最近的壓力……我是一個非常又社會責任感地企業家。”哭著還不忘標榜“社會責任”,讓達芬奇鬧劇的喜感又猛增幾分。這種無擔當不坦誠的頑抗之態,就有點侮辱公眾智商的意思了。也正是企業都到了如此危急存亡的關頭,老總還在演著扯“社會責任”大旗來裝臉面的做法,讓我們能一眼洞穿這個粗劣的公關把戲,破解“達芬奇密碼”,窺見其後種種不堪。【詳細】
世界都公認中國人聰明,能夠創造許多奇跡,但為什麼我們連基本産品都無法獲得本國消費者的信賴?為什麼還要去冒充“洋鬼子”?問題的主要癥結在於,我們有勞力有能力,但總是情不自禁地把勞力能力用在坑蒙拐騙的歪門邪道上。當然,這並非中國人的特有天性。國外學者研究表明,自私是地球人的普遍天性,因此他們一直在針對這一天性,制定出一系列限制自私過度膨脹的法律條規,把“自私”圍困在嚴密監控的籠子裏,讓它無法肆虐。而我們卻基於“性本善”的人性假定,一廂情願地過分相信人的自覺性,總希望用道德勸勉來激發人性的善意,卻疏于建立有效的監督監控體系。缺乏嚴格有效的監控和懲戒,就讓“私欲”看到了可乘罅隙。
實際上,不控就是放縱,過低的行業通關標準(如牛奶等)和懲罰手段也是一種放縱。然而,僅僅從人性假定上看問題未免膚淺,利益勾連才是不願建立和實施監督監控體系的根本路障,是假惡醜暢通無阻的通行證!【詳細】
達芬奇如果被執法部門認定為欺詐,將面臨雙倍賠償,相反如果被僅被判定為産品品質有問題,消費者就只能要求退貨和換貨。最糟糕的結果不過是雙倍賠償,但出於不知情、無法舉證、不願耽誤時間精力、甚至礙于面子等原因,最後能夠獲賠的消費者恐怕也有限。
逐利是資本的天性。要讓資本犯錯之後拿出與漂亮話相匹配的誠意來,只能依靠制度約束和實質性懲罰。美國法律規定如果侵權行為屬於“輕率的”和“惡意的”,原告贏得官司之後,不僅會得到實際損害賠償(償還醫藥費、誤工的薪酬等),而且還可能獲得精神損害賠償和鉅額懲罰性賠償。麥當勞咖啡燙傷案中一位美國老太被麥當勞的咖啡嚴重燙傷後獲賠300萬美元就是典型案例。如果中國也將商家處理消費糾紛的態度誠懇與否作為是否懲罰的依據,達芬奇還敢用支援國貨論來忽悠消費者嗎?不誠信也得誠信,想做奸商而不能這才是商業社會中經濟制度設計和執行的最高目標和最終目的。【詳細】
“達芬奇傢具事件”,給國內奢侈品消費一族,打了一針清醒劑。雖説有錢只要不做違法亂紀的事情,如何消費完全是個人的自由,但對於洋品牌的盲目崇拜心理還是收斂一點好。常言説有買才有賣,正是因為某些人對於洋品牌的追崇,卻又缺乏必要的鑒別智慧和能力,才使得某些商家發現其中蘊含的巨大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