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是個奢侈詞
    由中海油和美國康菲石油公司合作開發的渤海灣蓬萊19-3號油田6月4日起發生漏油事故。在長達1個月的時間內,媒體欲多方求證未果,溢油的準確時間、事故原因、溢油規模、分佈面積和影響範圍始終是迷霧一團,直到7月5日公眾才獲知詳情。但“自相矛盾”的資訊、“象徵性”的處罰並未讓公眾滿意,民眾和媒體仍在關注整個事件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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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漏油不只是中海油的“私事”
    面對這類和公共利益相關的事件,資訊公開是企業和相關部門必須做的第一步。因為這已屬於“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重要資訊,不僅企業本身需要主動公開,作為當地政府部門,也應主動介入,主動發佈。企業在事故後的回應,造成各種準確、不準確的資訊在網上任意發酵,於是公眾就在這種不確切的資訊海洋裏飽受恐懼和憤怒的煎熬。這樣的資訊公開顯然不是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應有的行為,更遑論一個國企在面對公共利益時,肩負著更高的責任和道義。不論是從國企的性質,還是從公共安全事件的處理程式上説,公眾都對這次的漏油事故有充分的知情權。【詳細
壟斷巨頭的傲慢是如何煉成的
    資本的天性是逐利,所有的資本不管其性質如何,都在一定的制度約束條件下,進行著利潤最大化的行為。污染本質上是企業行為造成的一種社會成本,如果企業不用為這種社會成本買單,那麼污染當然屢禁不止,資本也當然傲慢不止。墨西哥灣漏油事件中,BP公司也一度反應遲鈍,但最重要的是,BP必須為自己的傲慢以及污染嚴重後果承擔以百億美元計的代價。資本的傲慢並不可怕,一套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利益懲罰機制,就可以乖乖馴服;但一些央企的傲慢,越來越成為脫離公眾利益和有效監管的龐然大物,要想關進籠子裏,卻沒那麼簡單。【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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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漏油事故中的三宗罪
    對公民利益的漠視是重大污染事故未能有大規模民事訴訟的根本原因。在如此巨大的事故衝擊下,中海油總公司網站依然體現出“喪事當喜事辦”的特色,除一條《蓬萊19-3油田原油泄漏已有效控制 海上油膜回收基本完成》的新聞,提醒大眾此事件與美國墨西哥灣溢油不具可比性,“它並不是油井爆炸,而且發生在淺水,使得浮油回收及清理相對容易”,滿網都是成績與歌曲。仿佛事故只是大眾的夢囈。
    涉事的美國康菲石油也頗有中海油之風,在其子公司康菲中國的官方網站上居然對事故不著一字。看來無分中企外企,只要沒有嚴厲的約束,對環境與民眾利益的漠視就不可避免。
    越來越多的可怕事故,背後是體制環境與自然環境劣質化,對利益永無止境的追求沒有受到公眾利益、社會利益的嚴厲約束。當我們面對5倍以上的海洋養殖地擴張只能換來1倍多的收益時,應該聽到公眾的哭泣,應該感受到社會的憤怒,應該對日後社會運作高成本保持戒惕之心。【詳細
渤海灣漏油資訊瞞報需有人負責
    類似的油氣泄漏事故,在中國境內並非首次發生,一些壟斷企業對事故資訊的隱瞞幾乎成為慣例。相關企業在事故、污染等資訊的披露上都是密不透風,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的主動披露都付諸闕如,最初的消息都是從非正規渠道散出;正式資訊總是姍姍來遲且語焉不詳。
    “三桶油”都是帶有壟斷性的大型國企,企業內都設有專門的環保、測評和資訊部門,既不可能不清楚泄漏事故對環境、公眾意味著什麼,更不會不了解什麼是責任資訊披露的義務,之所以“密不透風”,恐怕首先是意圖大事化小,消解事故責任,其次是覺得有恃無恐,不擔心這樣做會有什麼嚴重後果。事實上,在歷次事故發生之後,也確實沒有哪個企業因為瞞報資訊而受到懲處。
    所以,搞清漏油事故的真相,對事故責任方進行問責固然重要;同樣重要的是,對未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的企業,也必須施以懲戒,這樣才能讓企業“長點記性”。【詳細
結束語

    從乳品新國標到濫用食品添加劑,從“三公”消費到國企薪酬福利,公民的知情權一次次的遭遇挑戰。一起影響公共利益的環境事故,竟然也遮遮掩掩,向公眾封鎖消息。真相雖然昂貴,但如同泄漏的原油一樣,終究會浮在水面上。只要有充分的資訊提供,公眾自然能夠判斷事實,選擇立場,何須他人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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