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昆會議的重要成果體現在通過維護 “雙軌制”談判機制和“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落實資金援助,促進人類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坎昆會議體現了發展中國家堅持發展的需求,在解決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小島嶼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提供財政援助的資金來源上向前邁進了一步,設立了“綠色氣候基金”,落實發達國家300億美元快速啟動氣候融資來滿足發展中國家的短期需求,並在2020年之前募集1000億美元資金,幫助貧窮國家發展低碳經濟,保護熱帶雨林,共用潔凈能源新技術等。【詳細】
毫無疑問,坎昆決議標誌著國際社會在共同應對氣候變化中向前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具有不可否定的歷史意義,也表明聯合國多邊談判機制仍在推進氣候治理上發揮主導性作用。但是,從文本具體內容來看,坎昆決議並不能拯救氣候變化。衡量一個氣候協議是否成功,基於它是否能有效地減少排放、防止氣候變化的失控。在這方面,該文本顯然並不成功,因為決議文本中不僅沒有規定到2050年的全球減排目標,沒有規定排放量的“峰值”年,也沒有設定發達國家減排的具體目標。與此同時,對於現存唯一具有約束力的《京都議定書》的第二承諾期問題而言,坎昆決議的文本內容是非常模糊的。
總之,坎昆會議表明聯合國多邊外交仍是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有效機制。但坎昆決議把一些實質性問題和複雜疑難留給下一屆氣候變化大會。由於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間存在的嚴重分歧在短期內難以消除,因此,國際社會試圖在明年南非氣候變化大會上獲得突破性進展,前景恐怕不容樂觀。【詳細】
坎昆終於在波瀾不驚中達到了平衡,但諸如《京都議定書》存廢等關鍵性議題仍然沒有得到具體的答案,這些問題都留給了下一屆的南非會議。應對氣候變化這個大課題,考驗著共生在這個星球上的人類的智慧,既有共識,又有差異;既有矛盾,還得合作;少不了吵架,也必須握手。坎昆的篇章已經翻過,但氣候談判,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