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拐賣婦女兒童罪起刑點建議提至十年
全國人大代表、公益網站“寶貝回家”創始人張寶艷談及“拐賣犯罪量刑”
張寶艷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
代表建議
今年兩會期間,一位代表的建議上了熱搜,熱搜的題目是“建議拐賣婦女兒童罪最高調至死刑”。但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特定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或無期;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3月11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專訪了張寶艷。她説,她的建議其實是將該罪的起刑點提高到十年以上。她認為“拐賣犯罪的量刑必須重於綁架罪”。
去年曾建議
對人販子終身追責
全國人大代表、公益網站“寶貝回家”創始人張寶艷稱:“我建議加大對拐賣婦女兒童罪的量刑。參照綁架罪,把收買婦女兒童和拐賣婦女兒童罪起刑點都提高到10年以上,直至死刑。”
張寶艷説,上熱搜的題目是“建議拐賣婦女兒童罪最高調至死刑”,從題目看,大家可能覺得拐賣婦女兒童罪終於可以判死刑了,其實現行法律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罪嚴重的就可以判死刑,“我的建議是,把起刑點提高”。她説,去年廣東就有一個案件,張維平、周容平等人拐賣兒童一案被公開宣判,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張維平、周容平死刑。
説到為什麼要建議提高起刑點,張寶艷首先向北青報記者介紹了目前此類案件的量刑情況。她説,犯拐賣婦女兒童罪被判處死刑的情況並不多,在案件中主犯拐賣多個孩子、拐賣過程中致人死亡的,或者拐賣過程中有極其惡劣行為的會判處死刑。
“我認為,起刑點低,對拐賣婦女兒童的罪犯來説,起不到震懾作用;對於被拐賣者的家屬來説,也起不到心理撫慰的效果。我們在工作中發現,很多拐賣婦女兒童的人都是慣犯。有一些人是出獄後再次犯罪。我們曾經還遇到一個家庭,家裏有兩個收買的婦女都逃跑了,然後他又買了第三個。如果‘拐賣婦女’要判重刑,他還敢不敢再犯,如果‘買媳婦’要判重刑,他還敢不敢多次去買!”張寶艷説,以前,收買婦女兒童是不入刑的,不妨礙解救、不虐待被拐賣者就可以不被追究。後來,刑法修正案九規定一律追究刑事責任。“這就是一個進步,但我感覺這一步還是邁得有點小。”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去年張寶艷提了“取消訴訟時效限制,對人販子終身追責”的建議。
張寶艷説,她經常遇到一些困擾,在工作中幫助孩子找到家之後,發現有的人販子最終被判刑,但有的沒被判刑,“因為有訴訟時效的問題”。張寶艷説,“訴訟時效最長是20年,但很多孩子找回來都是20年之後了。”
“寶貝回家”網站
讓4300多個家庭團圓
談及創辦“寶貝回家”網站的初衷,張寶艷説,1992年她看了一篇報告文學,講的是家長找孩子的事情。“當時我非常震驚,後來,過了兩三個月,我母親領孩子上商場時和孩子走散了,我知道後嚇得不行,一下子就聯想到了那篇報告文學,想孩子是不是被人販子拐跑了。其實孩子走散後,自己上我父親單位了,孩子當時才三周歲。找孩子的那幾個小時,滿腦子想的都是孩子丟了,以後我可怎麼辦。”
張寶艷説,雖然是虛驚一場,但這件事過後,她開始關注孩子丟失的家庭。這些家庭尋找孩子的方式比較原始,貼尋人啟事、搞尋子聯盟,“這些方式效率低,有些家長看到被拐賣的孩子,不知道是誰家的,由於沒有渠道,也幫不到這些孩子。我愛人是教電腦的老師,後來我們就想創辦一個平臺,資訊可以共用,於是建立了‘寶貝回家’尋子網站。網站共幫助了4300多個家庭找回孩子。”
2019心願
六一兒童節希望能成為法定假日
今年,除了建議把拐賣婦女兒童罪起刑點提高到10年以上外,“我希望六一兒童節能成為法定假日。”張寶艷説,每年六一孩子放假但家長不放假,如果家裏有人看孩子還好,如果沒有,這一天反而成為了家長的“難題”,因為沒地方安置孩子。另外,孩子過節日,如果沒有家長的陪伴,也沒有太多的實際意義。
今年,未成年人保護法大修也是社會關注的重點,對此,張寶艷説她關注的是兒童乞討問題。“從未成年人保護法角度來看,還缺乏一些落地的細則。”
對話
創立尋子網站 曾被當成騙子
北青報:“寶貝回家”尋子網站有沒有遭到過質疑?
張寶艷:“寶貝回家”尋子網站是2007年創建的,剛開始的時候,一些尋子家長認為我們是騙子。為了運營這個網站,我把工作也辭了,又有人會覺得我們另有目的。
網站創建初期是自費,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2009年年底。那時候網站工作量特別大,當時有人跟我們溝通,説要持續發展的話,應該接受社會贊助,自己的能力有限,把規模擴大,增加人員的話可以提高尋親效率。後來我們開始接受社會贊助,有了辦公室和工作人員,慢慢發展起來。
北青報:截至2009年,一共投了多少錢?
張寶艷:十幾萬。
北青報:現在“寶貝回家”公益網站是如何工作的?
張寶艷:我們幫助被拐及走失孩子回家,也幫助被拐婦女回家,另外還幫助其他各種原因失散的家庭團圓。現在,我們有30多萬名志願者,平時用QQ群工作和溝通,QQ群就有300多個,另外,還有微信群。這些工作群有的按照地區來分,比如北京群、上海群、廣東群等,有的也有按照工作性質分,比如“家長找孩子”的群、“孩子找家”的群,還有媒體群、論壇群等。每一個尋親的資料登記之後,會有志願者去跟進。
本組文並攝/本報記者 孟亞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