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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組織開展2021年度千兆城市建設情況總結評估工作

發佈時間: 2021-07-08 | 來源: 人民郵電報 | 作者: 布軒 | 責任編輯: 王琦

工業和資訊化部近日印發通知,將組織開展2021年度千兆城市建設情況總結評估工作,面向滿足千兆城市評價標準的地級行政區,重點評估“雙千兆”網路建設情況、用戶發展情況和應用創新情況。

評估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定期組織開展千兆城市建設情況總結評估,動態掌握各地千兆城市建設進展,樹立一批各具特色、競相發展的“雙千兆”協同發展典型城市,推廣一批具有創新性、可複製、可推廣的“雙千兆”應用優秀案例,以點帶面、融合創新,促進5G和千兆光網建設覆蓋、應用普及和行業賦能,為推動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提供堅實網路支撐。

工業和資訊化部將面向滿足千兆城市評價標準的地級行政區,重點評估三方面內容:一是“雙千兆”網路建設情況。包括城市家庭千兆光纖網路覆蓋率、城市10G PON端口占比、重點場所5G網路通達率、每萬人擁有5G基站數4項指標完成情況,“雙千兆”建設方面的典型做法和案例等。二是“雙千兆”用戶發展情況。包括500Mbps及以上用戶佔比、1000Mbps用戶數、5G用戶佔比3項指標完成情況,“雙千兆”用戶推廣方面的典型做法和案例等。三是“雙千兆”應用創新情況。包括在資訊消費、垂直行業、社會民生、數字政府等領域的“雙千兆”協同應用情況,解決領域難點、痛點、堵點問題的情況,以及對更多行業和企業具有借鑒和推廣價值的應用模式和經驗。

按照“管局組織評估、地方協調支援、企業為主推進”的總體思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牽頭負責本地區千兆城市建設工作的總結評估以及典型案例推薦等工作;各市人民政府更好發揮規劃制定、政策支援、統籌協調作用,組織轄區內相關企業具體開展千兆城市建設工作。2021年7月-9月為部署實施階段,10月-12月15日為動態評估階段,11月-12月為抽查評測階段,2022年1月-3月為經驗交流階段。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牽頭做好千兆城市量化指標數據把關和優秀案例徵集等工作,確保真實準確,最晚于2021年12月15日前組織符合標準的城市報送2021年度千兆城市建設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