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出臺政策措施支援新基建
公共設施免費向5G基站建設企業開放
近日,昆明市印發《昆明市支援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明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在符合安全規定的前提下,全市屬於公共機構以及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資源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公共機構的辦公場所和所屬建築物、學校、醫院、公園等公共設施,一律免費向5G 基站、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企業開放,鼓勵政府全額出資的企業所屬建築物免費開放,嚴禁資源壟斷、簽署排他性協議。引導住宅小區、商務樓宇等場所的私有業主或委託的管理單位、物業服務機構、地産公司等支援5G基站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為入場提供便利。
《政策措施》提出,在住宅小區、商務樓宇等新建和改擴建工程中將5G基站、充(換)電等基礎設施配套納入工程項目立項、設計、驗收等環節,與工程主體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
在老舊小區改造工程中,合理規劃5G基站、充(換)電等基礎設施所需站址及配套資源,在設計、施工環節同步實施。在既有住宅小區、商務樓宇,要加強5G基站、充(換)電等基礎設施站址及配套資源供給,積極落實建設條件。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將需要獨立佔地的5G基站、充(換)電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求納入年度計劃,合理安排用地,及時辦理權證。支援基礎電信企業按公用設施用途落實用地,並按照有關規定供地。通信基站等用地面積小、分佈點多的用地,可採取配建方式供應土地並依法取得地役權。
除配合建設增加的必要成本和管理費用外,嚴禁收取進場費、協調費、分攤費等無收費依據的費用。清理沒有政策依據的收費項目,對有政策依據的收費項目參照最低標準收取,減少5G基站充(換)電等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在資源佔用、施工管理、設備維護等方面的費用支出。
同時,加快傳統基礎設施轉型升級,在網際網路醫療、線上教育、數字商貿等領域,以規模化應用需求帶動5G、物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每年遴選不超過5個可複製性強、社會帶動效應明顯的行業示範項目,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2%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對國家、省工業和資訊化部門列入並通過驗收的智慧製造、工業網際網路、大數據産業發展的試點示範項目,每年遴選不超過10個示範帶動效果顯著的項目,按項目總投資額的20%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推動5G網路基礎和應用場景建設,每年遴選5個5G示範應用場景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申報成為國家産業創新中心或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的,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的創新獎勵。對社會運營、接入市級新能源平臺的充(換)電設施、集中式充(換)電示範站、充電設施示範小區,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昆明市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給予財政補貼。(記者 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