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是水生生物生長繁殖的黃金季節,為保護刀鱭等重要洄遊魚類資源,根據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八大流域禁漁的相關規定,自3月1日起,溫州市甌江、飛雲江、鰲江流域全面進入禁漁期,涉及鹿城、龍灣、永嘉、樂清、平陽、瑞安、蒼南、龍港、文成、泰順等10個縣(市、區)。
按照相關規定,此次禁漁期自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此間禁止除娛樂性遊釣以外的所有作業方式。
禁漁期開始後,溫州市縣各級漁政執法部門將開展一系列專項執法行動,聯動公安、海事、交通、市場監管等部門,通過“人巡+技防”的形式,利用無人機、電子眼等開展聯合執法、錯時執法、電子執法,對全市重點禁漁水域巡查全覆蓋,嚴厲打擊禁漁期各類非法捕撈、非法銷售行為,管好“人、船、網”,護好一片江。
禁漁期間,市民如有發現違反禁漁規定的非法捕撈行為,可向屬地部門進行舉報,也請市民不要購買、食用非法捕撈的刀鱭、鳳鱭、香魚、溫州光唇魚等江(河)鮮。
需要注意的是,本通告規定的江海交匯禁漁界線向海一側的水域,統一實施海洋伏季休漁制度。
來源: 潮新聞 | 撰稿:共用聯盟·溫州中心 潘圓 通訊員 何正一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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