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規範義務教育學校引進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參與課後服務工作的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近日發佈。未來,溫州將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校內課後服務“白名單”,引進優秀的科技類、文化藝術類、體育類等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參與課後服務,進一步豐富校內課後服務內容。
課後服務必鬚髮揮學校主體作用,原則上以本校教師為主承擔課後服務工作,原則上不少於70%。課後服務不能滿足學生多樣化、個性化發展興趣特長等特殊需要的,學校可適當引進科技類、文化藝術類、體育類等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參與課後服務,主要是開展體育、文化藝術以及綜合實踐活動(含資訊技術教育、勞動與技術教育)等非學科類培訓項目。
根據《徵求意見稿》,引入的非學科類培訓機構要具有辦學資質、從業資質等,進校提供的課後服務內容應屬於非學科類項目,內容健康、積極向上。非學科類培訓課程應具有完整的課程規劃、課程內容、適合年級和詳細的課時計劃安排。科技、文廣旅、體育等屬地主管部門要聯合教育行政部門進行遴選,確定“白名單”。符合資質的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可向屬地主管部門自主申報,各參與主體應按要求提交機構資質、師資配備、項目內容、課程安排等相關報名材料,原則上在開學前45天完成自主申報。經公示無異議的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可以進入本級義務教育學校校內課後服務“白名單”。遴選週期原則上每兩年一次,屬地主管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實際確定遴選週期。
《徵求意見稿》提出,引進的非學科類培訓項目收費,可納入課後服務費範圍統一收取,也可單獨納入代收費範圍收取,但不得重復收費。若納入課後服務費範圍,引進的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項目參與人員的勞務費,在學校統一收取的課後服務費中按規定列支,可按購買服務協議約定整體打包支付。若納入代收費範圍,培訓項目收費標準原則上由各地通過招標等競爭性方式確定,收費標準要明顯低於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在校外提供同質培訓服務的收費標準,學校不得加價獲取利益。參與學校課後服務的非學科類培訓機構或個人不得在合同規定之外收費,也不得委託家長代收費等。
來源: 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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