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租購並舉”工作要求,積極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滿足繳存職工合理住房需求,支援繳存職工安居優居,日前,紹興市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若干政策。
加大租賃保障力度。進一步提高租賃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標準,提取額度從1500元/月·人提高至2000元/月·人;允許多孩家庭按照實際租金提取(憑租賃合同和租金髮票等材料);開展住房公積金支援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試點項目,允許入駐試點項目的繳存職工按照實際租金每月提取住房公積金直接支付租金。
同時,優化貸款最高額度,上調嵊州、新昌兩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將全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統一上調為單職工家庭70萬元、雙職工家庭100萬元。
此外,加大新市民、青年人購房支援力度,在保持新就業大學生、多孩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援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支援新市民、青年人的購房剛性需求,對新市民(非紹興籍或戶籍轉入紹興未滿3年的)、青年人(年齡未滿35周歲的)在紹興市範圍內新購買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首套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給予額度上浮20%的支援,但不得超過最高額度的120%。
來源: 潮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話: 057187567897 京ICP證 0400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