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合盛硅業原總經理方紅承家屬在微信公號中發佈一篇《實名舉報浙江千億富豪羅立國:以搬遷上市企業要挾市領導干預司法、陷害忠良》的文章,實名舉報合盛硅業董事長羅立國以搬遷上市公司要挾市領導幹部干預司法,導致方紅承及其兄弟方紅興被關押至今。
11月13日一早,合盛硅業立即發佈澄清公告,分別就公司曾擬變更住所情況、“水解油”相關情況、公司董事長羅立國與原總經理方紅承股權糾紛的情況等進行説明。同日,上交所發佈關於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工作函,涉及對象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記者了解到,羅立國出生於浙江慈溪,創立的合盛硅業已經成為全球領先的硅材料供應商之一,也因此被稱為“中國硅王”;方紅承原係合盛硅業總經理,一直履職至2018年,期間經歷了合盛硅業的股改上市。
關於雙方爭議的源頭——股權糾紛,合盛硅業在聲明中提到,羅立國為了鼓勵方紅承能夠長期服務公司,與其約定,在滿足全職勤勉服務於公司滿五年、不損害公司利益、不與公司同業競爭等條件後,給予一定數量股份增值的現金獎勵,條件不成則方紅承不享有任何權益。
根據合盛硅業方面稱,雙方形式上簽署股權轉讓協議,但方紅承實際沒有支付過對價,相關股權也未過戶。事後,方紅承不足兩年即從公司離職,且公司經自查發現其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違法行為並向公安機關報案。因此,羅立國認為方紅承不滿足獎勵條件。
根據舉報文章提及,在雙方上述股權糾紛期間,2019年和2021年,羅立國先後兩次以背信損害公司利益、職務侵佔等罪名向嘉興港區公安局對方紅承提出刑事控告。舉報文章稱,“2018年12月,方紅承從合盛硅業離職後,董事長羅立國卻背信棄義,一直拒絕兌付上市前即已簽訂協議、給我丈夫方紅承應得的公司股權,方紅承不得不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起訴維權。”經杭州仲裁委和杭州中院、慈溪和寧波兩級法院、平湖法院多次審判、裁決,方紅承均獲勝訴,羅立國敗訴。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和2021年,羅立國先後兩次以背信損害公司利益、職務侵佔等,對方紅承提出刑事控告。舉報文章稱,“羅立國以把上市公司搬離為由,要挾嘉興市政府對方紅承再次刑事立案。”但公安機關經調查後,以“沒有犯罪事實”而未予立案或立案後又撤銷案件。直到2022年9月,方紅承、方紅興(方紅承弟弟)被平湖市檢察院以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批准逮捕。
據悉,11月13日也是合盛硅業原總經理方紅承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佔罪一案在平湖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日期。截止目前,該案尚未進行開庭審理。
來源: 央廣網 | 撰稿:記者 王春然 | 責編:李斌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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