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31日),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寧波銀保監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關於支援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重點支援首套購房需求,滿足合理的“以小換大”、“賣舊買新”等改善型住房需求,幫扶房地産企業紓困,促進房地産市場良性迴圈和健康發展。該新政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調整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二孩三孩家庭限購區可再買一套
《通知》要求,職工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戶提高至100萬元/戶。
購買改善性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戶提高至80萬元/戶。
按國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在上述基礎上再上浮20%。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日繳存賬戶餘額的12倍調整為15倍。
有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戶籍二孩三孩家庭,在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鄞州區(以下簡稱“市四區”)已有2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購區域再購買1套商品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戶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區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購區域再購買1套商品住房。
加大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改造力度
推行房屋徵收安置房票制度
《通知》指出,要大力推進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改造,推動城市有機更新,改善群眾居住環境,提升城市品質。
同時,調整優化集體土地住宅徵遷評估機制,提高房屋徵遷貨幣安置比例,推行徵收安置房票制度。持房票可購買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積極引導房地産企業向持有房票的購房人提供購房優惠,房票也可以按照兌付規則申請到期兌付或者提前兌付。相關部門和地區已在制定政策制度及操作細則,適時發佈。
防範房地産領域風險
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
《通知》要求,堅持優化土地供應結構,根據供需關係,實施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差別化供應調節,保持合理房地價差,合理統籌優化商住配建比例。
延長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土地出讓價款的50%(含前期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普通商品住宅地塊,實施意向預申請的,剩餘出讓金按照意向預申請相關要求繳納;不實施意向預申請的,剩餘出讓金可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繳納。
房地産開發企業可以使用銀行保函替換商品房預售項目的預售資金相應監管額度,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銀行不得拒絕接受合規的銀行保函。
房地産開發企業可以在確保資金安全、不影響項目正常建設工程款支付的前提下,使用超出重點監管額度的預售資金支付本市土地競買保證金,但使用期限不得超過45天。
引導金融機構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支援房地産開發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加快房地産項目開發貸款的審批、發放。
持續開展房地産領域風險防範化解專項行動,圍繞“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加強房地産領域重大風險防範化解,實現涉房風險閉環管理;加大涉險項目房企解困幫扶,鼓勵國有企業參與項目重組,盤活項目;規範房地産企業市場行為,打擊涉房虛假宣傳,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來源: 中國網 | 撰稿:寧波發佈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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