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麗水市接到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投訴信訪件,反映松陽縣大東壩鎮樹稍自然村將耕地租給當地礦山經營者,用於堆放礦山石頭渣。堆場內砂石料露天堆放,泥渣水污染河道,進出車輛通行揚塵、噪聲大,影響周邊居民日常生活。
接到投訴信訪件後,麗水市委、市政府,松陽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松陽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練斌即時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調查和督導整改工作。
記者在現場看到,小溪對岸的山腳下,露天堆放著大量土石塊,周邊未設置任何管理及保護設施。經了解獲悉,該地塊用地類別為採礦用地,用於松陽徐硯後高嶺土礦堆放礦石,堆放的礦石總量近9000立方米。相關部門進一步核查後發現,該礦石轉机場用地未經依法審批,現場未設置沉澱池、集水溝等環保設施,堆放的礦石未全面覆蓋防塵網。
針對該投訴信訪件,當地政府第一時間約談企業負責人,要求清理堆積場礦石,恢復平整,並嚴禁礦石進場;督促企業落實整改措施,進一步提升環境管理能力和環保意識。目前,現場已啟動礦石清運工作,未作業的礦石已覆蓋防塵網,現場設置了霧炮及噴淋設施,沉澱池和集水溝正在加快建設中。麗水市委、市政府表示,對信訪交辦問題要深刻反思、立查立處、立行立改。松陽縣將積極落實督察整改工作要求,並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問題按時全部整改到位。
來源: 浙江線上 | 撰稿:黃彥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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