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麗水市松陽縣公安局接縣市場監管局移交線索稱,一市民在某電商平臺購買一種所謂的進口“悍馬糖”,店家聲稱效果極佳。但是,其購買並食用後,卻出現全身酸痛、失眠等不良症狀。辦案人員立即對該舉報線索進行核查,發現該商家已經關閉了電商平臺上的網店。
隨後辦案人員通過快遞發貨地址、電商平臺登記的資訊,最終鎖定轄區內龔某某具有重大嫌疑,並在其汽車內查獲了“悍馬糖”兩款共計57顆。
經查,龔某某經朋友介紹,偶然發現了一個賺錢的門路:有一種叫“悍馬糖”的糖果,吃了能達到“壯陽”的效果,進價便宜但售價高,可以獲得不菲的利潤。
於是龔某某在網路上聯繫到了批發銷售“悍馬糖”的商家,進貨後再通過網路平臺發佈廣告資訊進行銷售,一方面自用,一方面銷售獲利從中賺取差價。
“我第一次進貨價大概是20元一顆,”龔某某交代,如果買的量大,批發價可低至10余元,“所以我陸陸續續在供貨商那買了8盒‘悍馬糖’,每盒30顆,花了3700余元,然後再以每顆44元到60元的價格轉賣出去。”自2023年12月起,龔某某開始在網上售賣“悍馬糖”,截至被公安機關抓獲時,已賣出130余顆。
經專業機構檢測,龔某某所售賣的“悍馬糖”中均含有他達拉非,一種在保健食品中被明令禁止添加的物質。他達拉非的危害主要有頭痛、視覺障礙、消化不良等,嚴重的會導致心肌梗死。
“在網上搜索‘悍馬糖’的時候,我就知道賣它是違法的,也看到過很多因銷售被抓的新聞報道,但想著小打小鬧賣幾顆應該沒什麼風險。”衝著高利潤,抱著“別人也在賣”的僥倖心理,龔某某在明知該行為違法的情況下,依舊鋌而走險繼續售賣。
目前,龔某某因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 中國網 | 撰稿:通訊員 劉旻楓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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