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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安打擊整治網路謠言、網路暴力見成效 五起典型案例公佈
發佈時間 | 2024-04-10 15:22:09    

   近年來,涉民生領域、經濟領域和涉警網路謠言集中多發,網路暴力花樣不斷翻新,安全風險不斷加劇。為更好維護網路空間清朗,2023年12月和2024年1月,公安部先後啟動“打擊整治網路謠言”和“打擊整治網路暴力”專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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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逸彬/攝

  杭州市公安局網安部門按照公安部部署和省公安廳要求,堅持“以管促防、以打促治”。4月10日上午,杭州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打擊整治網路謠言、網路暴力專項行動推進情況,並公佈五項典型案例。自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杭州公安共偵破相關刑事案件3起,行政案件12起,採取刑事強制措施10人,行政拘留6人,行政罰款7人,教育訓誡800余人,清理網路謠言資訊11000余條,關停違法違規賬號34000余個,整治網際網路平臺企業120余家次。

  案例一

  2024年1月,臨平區公安分局工作中發現,網民顏某某捏造事實,虛構“臨平區發生一起四名男子姦殺一女子”的惡性案件的謠言,發佈在國內某知名內容分發平臺。後經查明,顏某某為獲取平臺收益,將道聽途説來的消息,未經核實擅自向社會公佈,並且為增加流量,配上了網上隨意找來的圖片,造成大量不明真相網民圍觀傳播,嚴重影響城市形象和市民安全感。臨平區公安分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其處以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案例二

  2024年3月,市局網警分局工作中發現,河北網民李某某、甘肅網民張某某為引流牟利,利用社會熱點事件,虛構事實博取關注,在短視頻平臺發佈涉杭州某知名企業虛假資訊,造成不良影響。網警分局迅速會同西湖分局赴兩地將違法嫌疑人抓獲。西湖區公安分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兩每人平均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案例三

  2024年3月9日,警方發佈了有關“萬象城商場珠寶店搶劫案”的警情通報。警情通報發佈後,網民張某某為博眼球,惡意編造“萬象城搶劫嫌疑人是其親戚,去緬甸被騙,回來瘋了”的謠言併發布在工作群聊當中,後經網路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不良影響。拱墅區公安分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案例四

  2024年3月,市局網警分局會同臨安區公安分局成功摧毀一個利用境外平臺曝光境內網紅主播等群體隱私,進而實施侮辱誹謗、騷擾敲詐、造謠滋擾的網路暴力犯罪團夥,涉及被侵害對象達2006人,其中涉杭州市網路主播127人。經查明,該團夥為賺取流量收益,利用非法手段獲取網路主播個人隱私,包括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等資訊,並以此為“料”,在境外平臺“吸粉”達47萬餘人,同時,通過龐大“粉絲”群體肆意傳播擴散,嚴重危害公民個人資訊安全,危及平臺經濟健康發展。日前,公安機關對該案進行了集中收網,犯罪團夥散佈在重慶、湖南、江蘇多地,10名成員全數被抓獲,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案例五

  2024年1月,拱墅區公安分局偵辦“王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經營案”。經查明,該案中王某濤、王某娜、都某峰等人在安徽某地創辦專業“水軍”公司,雇傭王某、朱某、王某馨等25名員工,按照前端客服部、後端市場部等任務分工,從國內主要外賣平臺拉取商家資訊,為其提供刷好評、刪差評服務,形成規模化産業鏈,對外賣平臺運營秩序、電商生態環境造成重大破壞。2023年4月至今,查證的該公司銷售額已達400余萬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近年來,受“流量經濟”刺激,網路謠言的內容廣度、傳播速度、更新頻率、影響範圍以及社會危害性等都在顯著增強;網路暴力作為另一大網路亂象,對個人造成極大影響的同時,破壞了社會和諧穩定,引發公眾對網路道德和法律規範的質疑。

  自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杭州市公安局以實際行動,對網路謠言、網路暴力等網路亂象給予最有力回擊。下一步,杭州市公安局將不斷強化和持續推進打擊整治網路謠言、網路暴力專項行動,進一步開展好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和生態治理,為全市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營造“清朗”網路空間。

  最後,公安機關也呼籲廣大網民,要進一步規範自身網上言行,積極參與到抵制網路謠言的行動中,自覺抵制違背公序良俗、虛構矛盾衝突、污名化特定群體、煽動對立情緒、蹭(炒)熱點話題等網路不良行為,共築清朗網路空間。

來源:中國網    | 撰稿:通訊員 何晨 金濤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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