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7日獲悉,全國首部以人才科技融合發展為主題的法規《麗水市促進人才科技融合發展條例》將於12月1日起施行。
據悉,以立法形式保障和促進人才科技融合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在全國尚屬首例。《條例》的頒布實施,對於實現以“産業定位科技、科技索引人才、人才支撐産業”,加快完善人才科技融合體制機制,優化營商環境,有力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新麗水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共分為7章39條,立足於實施人才科教強市戰略,促進人才科技融合發展,加快區域人才集聚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實際需要,從産業導向、平臺建設、要素集聚、服務保障、監督和責任等方面進行規定。
針對麗水因區位因素存在引才留才難的問題,《條例》專門規定了對高層次人才、技能人才、企業人才、青年人才、銀齡人才、本土人才的引育,並建立更加科學精準的人才評價體系以及人才認定標準;《條例》還從數字賦能、職稱保障、智慧財産權保護、激勵和盡職免責容錯糾錯機制等方面進行了規定,為人才在落戶、子女教育、醫療保健以及創新創業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務和保障。
為實現産業轉型升級、科技創新與人才集聚的有機融合,《條例》聚焦重點産業導向,要求圍繞産業發展和創新需求,制定科技支撐需求清單和緊缺人才目錄、推進産學研深度融合,推動産業、科技、人才協同發展;從人才科創産業平臺、研發平臺、公共服務平臺等方面進行具體規定,以平臺建設作為促進人才科技融合發展的重要載體,整體提升區域人才要素和科技創新要素集聚能力。
來源: 浙江日報 | 撰稿:葉錦霞 見習記者 王嘯 通訊員 楊春旋 楊哲熙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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