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援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義烏已于1月15日同步實施。今後,有轉型升級意願的義烏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直接變更方式登記為企業。
《實施意見》的支援對象為已在登記機關登記在冊的、發展前景較好且具有轉型意願的個體工商戶;已在稅務部門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較大産值的製造業個體工商戶;較大規模的服務業個體工商戶。此外,《實施意見》規定了優化“個轉企”準入服務等4方面政策舉措,重塑了“個轉企”辦理模式,允許個體工商戶通過“直接變更”轉型為企業,無需先登出個體工商戶再設立企業。
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直接變更方式登記省去了原個體工商戶登出流程,且企業成立日期為原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日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保持不變,更好地延續了原經營主體資格及權利。
值得一提的是,《實施意見》還出臺了相應的稅費扶持政策。“個轉企”後,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標準的,按照國家最新優惠政策減免稅費。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企業為開發新産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産生的研發費用,可按規定在稅前加計扣除。從事廣告經營業務的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的,支援依法減免文化事業建設費。
此外,個體工商戶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回原經營者個人名下,免征契稅。同一自然人與其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之間劃轉房屋、土地權屬,免征契稅;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至合夥企業名下,或合夥企業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回原合夥人名下,免征契稅。“個轉企”的納稅人在其個體經營期間取得的固定資産,原則上應按歷史成本法確認計稅基礎,並按相關規定計提資産折舊費用。
個體經濟是民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截至2023年12月底,義烏共有個體工商戶76.08萬戶,佔市場經營主體總量的72.14%,在義烏穩增長、穩就業、惠民生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來源: 義烏商報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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