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義烏召開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二屆九次會議,會議通過了《關於我市住房公積金若干政策調整的公告》,對7項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進行了優化調整。新調整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實行。
此次優化調整的政策包括:靈活就業人員實行靈活繳存、靈活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相關政策;高層次人才貸款支援政策;“浙有善育”多孩家庭公積金支援政策;無房職工租賃住房提取政策;住房消費提取相關政策等7項內容,旨在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進一步滿足繳存人租賃住房及購買剛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公告》針對靈活就業人員、新市民、青年人等不同群體進行了政策優化,群眾受益面更廣,業務辦理更便捷。其中包括允許靈活就業人員銷戶提取後再重新以個人名義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允許無未結清公積金貸款的靈活就業人員隨時根據自身需求封存、提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在義烏市行政區域內家庭成員名下無其他成套住房的,執行首套住房貸款利率,已有一套的,執行二套住房貸款利率;農村宅基地自建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提高,按2500元/平方米的標準和審批的層數(地下室算一層)計算可貸額度;非義烏市戶籍的新市民(或戶籍轉到義烏未滿3年的)和年齡未滿35周歲的青年人,在義烏市範圍內無自有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按照本人申請時實際月繳存額全額提取住房公積金(最長提取月份不超過其上一次無房租賃提取至本次無房租賃提取的間隔月份)等。
來源: 義烏商報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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