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義烏商報報道,近日,義烏市糧食安全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向全體市民發出社會化儲糧倡議。該倡議書提出,城鄉居民按家庭日均口糧消耗量計算,應保持10天以上存糧。糧食企業嚴格執行糧食必要庫存量制度。各部門、各單位食堂儲糧應保持不少於上年度15天日均消耗量庫存。
12月4日,紅星新聞記者就此倡議諮詢義烏市商務局糧食與物資儲備科,工作人員答覆:“倡議書是每年很多地方都發了。這個事情有些網友過度解讀了。很多人不同角度解讀就會變味,把我們做這個工作的初衷解讀得不對。”該工作人員同時強調,發佈倡議書並不意味著出現缺糧,而是為了增強全社會應急能力、提升社會化儲糧水準的一個舉措。
同日,紅星新聞記者致電義烏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上述倡議是常規工作,“只是一個建議。”
紅星新聞記者查詢發現,2023年2月,浙江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麗水市婦女聯合會發佈社會化儲糧倡議書,號召伙食單位食堂等爭取保持15天以上消費量庫存,城鎮居民家庭爭取存糧10天以上(每人平均約7斤以上);農戶家庭存糧爭取成品糧20天以上。2023年8月,杭州市錢塘區農業發展服務中心發佈社會化儲糧倡議書,鼓勵單位食堂和糧食企業嚴格落實15天以上消費量庫存,號召家庭儲糧應科學、合理,愛糧節糧。
記者注意到,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的《浙江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支援種糧大戶、家庭農場、糧食生産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等糧食生産經營主體建設倉儲設施,儲存一定數量的糧食。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大中型企業等單位食堂,應當儲存能維持十五日以上的口糧。鼓勵居民家庭平時根據需求儲存一定數量的口糧。
今年7月,雲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印發《關於增強糧食安全意識 進一步倡導藏糧於民的通知》,號召“拓寬儲糧渠道,進一步挖掘儲糧潛力”,鼓勵每家餐飲單位儲存能維持15天以上消費量的成品口糧,鼓勵倡導每戶城鎮居民家庭儲存能維持30天以上、每人平均15公斤的成品口糧,鼓勵支援農村家庭儲存能維持45天以上、每人平均22.5公斤的成品口糧和戶均100公斤的飼料用原糧等。
來源: 紅星新聞 | 撰稿:陳馨懿 張炎良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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