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為鼓勵外地員工留湖過年和節後來湖就業,湖州專門為符合條件的外地員工準備了1000萬元的“新春紅包”,還推出了新老員工交通補助、企業招工獎勵、包車補助等利好政策。
去年春節期間,湖州為1萬餘名留湖過年的外地員工發放“新春紅包”。在今年,“紅包雨”繼續,領取對象為春節期間留湖並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市本級規上製造業企業中的非湖州戶籍員工。
“新春紅包”計劃于2月1日至5日,在南太湖號App開通資格申請通道,凡是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進行自主申報。對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于2月9日10時開始,通過數字人民幣App進行申領。
“一共有2萬份紅包,每份當中有價值300元和價值200元的紅包各1個,先到先得,領完即止。”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的紅包在使用時繼續不設置消費門檻,可以看成是實實在在的現金,通過數字人民幣App使用。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價值300元的紅包可以在2月9日15時至2月15日24時使用,價值200元的紅包可以在2月16日0時至2月19日24時使用,紅包可以在浙北超市、浙北大酒店、丁蓮芳、周生記、亞卡芙、豐盛灣、奧奇食品等全市467家商家使用。
“我們企業有不少非湖戶籍員工,期待喜提春節紅包。”説起今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給予企業的利好政策,浙江鴻昌鋁業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彭女士感受頗深,“一系列政策紅包不僅調動了員工的留湖積極性,也為我們1月底到2月初,前往雲南、貴州招聘60余名普工,提供了很好的預熱效應。”
為鼓勵勞動者來湖就業,今年湖州新春交通補貼享受範圍從市本級規上製造業企業的老員工擴大至新老員工。在補貼標準上,戶籍為市外省內的,100元/人;華東地區的,200元/人;華東以外地區的,500元/人。在兌現條件上,只要上述人員于2月10日至2月24日期間,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來湖就業,且在湖連續繳納社保3個月及以上,即可享受。
為鼓勵企業招納更多人才,今年湖州繼續延續新招市外員工獎勵政策和包車補助政策。對於2月10日至2月24日期間,新招用10名及以上非湖州戶籍員工,且在湖州連續繳納社保3個月及以上的市本級規上製造業企業,按每人1000元的標准予以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10萬元。對於2月10日至2月24日期間,市本級規上製造業企業通過租用(含合租)大巴車等方式接員工來湖就業,且乘坐率高於50%的,給予企業租車費用的50%補助,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來源: 潮新聞 | 撰稿:共用聯盟·湖州 董梁 記者 葉詩蕾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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