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醫保局印發《關於做好前期國家談判抗癌藥品醫保支付標準和採購價格調整的通知》,部署下調14種前期國家談判抗癌藥的支付標準和採購價格,要求9月底前各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按照調整後的新價格公開挂網採購。這14種抗癌藥均為國家醫保藥品目錄中的品種,其中12種是2017年談判降價後納入目錄的,其餘2種是2015年國家藥品價格談判的藥品。預計9月起,患者可陸續買到降價後的抗癌藥。
(圖片源自網路,圖文無關)
據了解,2017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時,針對部分專利、獨家藥品臨床價值高同時價格相對較貴的實際情況,建立了醫保經辦機構與藥品企業的談判協商機制,將36種高價藥通過談判降價、確定全國統一的醫保支付標準後納入了目錄範圍,這些藥品的平均降價幅度達到44%,最高的達到70%,談判確定的支付標準有效期到2019年底。同時,在談判協議中明確,如果因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影響協議執行的,雙方可以更改協議有關內容或簽訂補充協議。
來源: 人民網 | 作者:李紅梅 | 責編:李佩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話: 057187567897 京ICP證 0400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