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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禁”與“放” 背後是道文化選擇題
發佈時間 | 2023-01-13 09:18:25    

   爆竹聲中一歲除。

  新春將至,煙花爆竹的“禁”與“放”,再次成為輿論的焦點,今年的話題熱度甚于往年。地方政府陸續出臺新規,西安、鄭州等地重申全面禁放,北京、大連等地規定限時燃放,杭州則把它列入“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

  一時間叫好者有之,辯駁者有之,莫衷一是。一聲“爆竹”幾點“煙花”,緣何能激起如此大的聲音?

  這背後既有公眾對驅疫逐癘的美好願望,也有逐漸升騰的煙火氣,讓走出三年疫情陰影的人們,燃起對新生活的渴望。當下,如何做好“禁與放”這道題,不僅是一次關乎民意的平衡抉擇,更是一次文化傳承的思辨過程。

  “禁”與“放”,何去何從?

  (一)

  我們為什麼要燃放煙花?

  刨根問底,人類行為的底層邏輯建構于文化之上。“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我們這個民族講究“茍日新,日日新”,並不因循守舊,但也有許多文化基因頑強傳承至今。過年燃放煙花爆竹就是其中之一,它根植于我們團圓歡慶、除舊布新的文化共情。

  煙花爆竹在中國的歷史頗為久遠,最早可追溯至先秦的“爆祭”和“庭燎”。

  “對中國人來説,春節是一個特別重要的節日。在爆竹聲聲中過年,是持續了千年的中國式浪漫。”浙江師範大學教授、民俗專家陳華文説,煙花爆竹不僅是年味的象徵,更是傳統故事裏驅趕年獸、祛病驅邪的精神寄託。在年關,人們將闔家團圓、寄望新年等諸多情感濃縮在這一挂鞭炮、一束煙花中,這是中華民族文化血脈中延續千年的浪漫情懷與文化的儀式感。

  往往一聽到爆竹聲,人們流淌在血脈裏、根植于傳統中的“文化情懷”就會被驟然喚醒。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多年全面禁燃正讓很多人感嘆年味淡了——

  沒有煙花爆竹的春節,小年平靜,除夕寂寂,上元無聲。看不見繁華夜空,聽不到吵鬧喧囂;品不到新春喜慶,聞不出除夕味道。文化的延續性需要依靠一代一代人的精神傳承,才能生生不息。而現在我們的孩子對過年燃放煙花爆竹的習俗,只能在書本中尋找空洞的答案。

  與之相對的是,南韓申遺“端午祭”成功,最近又在申請煙花非遺……這些年來,我們傳統的中醫藥、傳統節日、傳統習俗,往往“墻內開花墻外香”。原本“各美其美”的民俗節日只成了放假的藉口和促銷的由頭,“消費性”被無限放大,文化的傳承則成了糖果的外衣。

  一個民族的文化陣地,如果我們不固守,就會拱手讓人。舶來品節日文化大行其道的背後,是對類似煙花這種傳統文化載體“一刀切”的簡單粗暴。“文化基因一旦消失了,就會慢慢弱化,直到退出我們的生活。”陳華文説。

  節日是一種儀式感,是一種文化脈絡傳承的實證。文化傳承如果沒有形式上的載體,又有誰有興趣去了解其背後的文化意味呢?

  (二)

  小小的煙花,是中國傳承了一千多年的“聲光圖騰”。那為何這些年來,對它的“禁”與“放”,國人如此糾結?

  觀察點不同,自然“橫看成嶺側成峰”。

  支援燃放煙花爆竹,是為了釋放心靈。

  三年疫情,每個人都不容易。人們壓抑了許久的鬱悶心情,太需要一次徹底的釋放。“煙花向星辰,所願皆成真”,既是一種“澆滅塊壘”的宣泄,也是一種“明天會更好”的自我激勵。

  支援燃放煙花爆竹,也寄託著人們對“闔家守歲”的牽掛和渴望。

  對於含蓄溫厚的中國人來説,每一次過年,都是民族情感、鄉土情意與人間親情的集中爆發。“東風夜放花千樹”。曾經,熱鬧的爆竹聲和漫天的煙花雨,是過年的標配,更是記憶中家人團聚的氛圍擔當。在很多人眼裏,沒有煙花爆竹的新年是沒有“靈魂”的。

  疫情三年,讓不少人都錯過了“回家看看”的機會,於是煙花成了“思念滿溢”的承載品。“倒不是一定要聽那聲響,但那代表著我回家了。”網友的心聲合情合理。

  類似的訴求,從煙花爆竹的全面禁放開始,正變得越來越強烈。

  然而,中國這麼大,不同人會有不同訴求,對同一件事也會有不同看法。“放”有理由,“禁”也有依據。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遠離“萬斛塵飛日為霾”,承載著人們對安全隱患的重視、對環境問題的關心。畢竟“禁燃令”的施行,在減少燒傷炸傷、治理霧霾天氣、減輕噪聲污染等方面的成效是看得見、摸得著的。

  不少人擔心,一旦選擇了“放”,煙花爆竹燃放過程中産生的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污染物,不僅會使空氣品質迅速下降,還會引發呼吸系統疾病,給醫療機構平添負擔。要知道,目前很多城市正在“過峰”,一線醫療救治的資源正在面臨巨大的挑戰與壓力。這怎麼“破”?

  紹興一位醫生憂心忡忡地表示:“這幾天,各個醫院都在忙著救治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其他科室的醫生也都在支援,如果燃放煙花爆竹,到時有人被燒傷,肯定會增加醫生的工作量,萬一需要輸血,資源更會告急。”

  《杭州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據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隊統計,以除夕18時至正月初一6時為例,2012年杭州主城區火災78起,2019年就降到了17起。

  今年1月,富陽區消防救援大隊的消防員做了幾組實驗,發現煙花爆竹不論大小,燃放時都存在一定安全隱患,一旦使用不當,容易造成人員受傷或引發火災。

  平心而論,禁放之爭,各有其理。前者要生態環保、平和安寧,體現了對現代文明、美好生活的嚮往;後者要文化傳承、熱鬧愉悅,體現了對傳統文化、喜慶團圓的執著。

  能不能既有原則性,又有靈活性,端平“禁”與“放”這一碗水?

  (三)

  其實,“禁”與“放”並不是非黑即白、非對即錯的關係。

  要看到,“禁”的效果在顯現,“放”的條件也在成熟,這是一個硬幣的兩面。

  生態環境部公佈的最新數據顯示,我國空氣品質已經發生歷史性變化,PM2.5降到2021年的30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比率2021年達到87.5%。

  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中國科學院大氣物理研究所曾做實驗,證明燃放煙花爆竹比起工業排污、汽車尾氣等長期存在的污染源,對整體的環境影響並不十分突出,屬於小概率事件。小的污染物遇到颳風或下雨,幾個小時就可能消散。

  地方政府治理能力也早已不是除了“禁”就束手無策。前不久,一場絢爛的焰火嘉年華在湖南瀏陽上演,全網直播獲得1476萬的點擊量,訴求意願明顯。

  種種外部條件的具備,使“禁燃令”的剛性慢慢有了彈性。數十年來國內各大城市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的變遷,大體呈現從“全面禁放”到“局部限放”的趨勢。其中,群眾的呼聲始終是改革的“哨聲”。

  今年浙江省兩會,省政協委員、浙江傳媒學院教授葛繼宏提交了關於“在浙江範圍內有限制地燃放煙花爆竹”的提案,建議改“禁燃”為“限燃”。

  人們對煙花爆竹的認識需要與時俱進。隨著“新國標”出臺和科技進步,現在已研製了藥量小、噪音低、安全又環保的煙花産品。2018年,北京理工大學教授劉吉平研發出“無煙、無硫”、用硝化竹纖維素製備的火藥,更適合城市的燃放環境。

  年關將近,煙花爆竹的“禁”與“放”,已成為各地有關部門必須正視的公共話題。

  近期,浙江已有部分地區對相關規定進行相應調整。瑞安市允許城市居民在2023年春節大年三十至初三期間全天經營並可燃放煙花爆竹;諸暨市明確劃分了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雙禁”範圍為主城區,對於其他區域則沒有相關規定;杭州市往年主城區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周邊區塊可以科學劃定非禁放區。

  杭州市亞運保障指揮部建議,在充分論證、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在錢塘江、西湖、湘湖等水域推出新年煙花秀,以政府放、群眾看的方式,通過藝術特效造型煙花,展示城市形象,營造歡度新春、喜迎亞運的氛圍。

  不少地方正在開展專題調研,力求在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種隱患的同時,處理好有限燃放與生態環保、平安建設之間的關係。

  如何既讓“年味兒”更濃郁,又讓“年氣兒”更清新,這道“既要又要”的雙選題,考問著基層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文化擔當。

  我們相信,只要論證科學、預案齊全,多問幾個“能不能”,放幾天煙花爆竹,天塌不下來。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張彧 錢祎 王晨輝 見習記者 葛雪琪 通訊員 胡金 褚陳靜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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