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商務部網站12月6日消息,商務部、公安部、海關總署發佈關於進一步擴大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地區範圍的通知。
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二手車出口工作的決策部署,積極有序擴大二手車出口,推動外貿保穩提質,經研究,決定新增遼寧省、福建省、河南省、四川省、河北省(石家莊市)、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吉林省(琿春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江蘇省(蘇州市)、浙江省(溫州市)、山東省(濰坊市)、貴州省(貴陽市)、雲南省(昆明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等14個地區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
來源:央視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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