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
最新原創 專題 新經濟 曝光臺 中國訪談 中國三分鐘 沖浪特殊資産 潮評社 溫州 紹興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廬 文娛 元宇宙
您的位置:首頁 > 要聞 新聞詳情
浙江出臺指導意見 規範非學科機構參與學校課後服務
浙江線上 · 紀馭亞 | 發佈時間2022-05-26 09:00:47    

  近日,浙江省教育廳等六部門在全國率先出臺《關於遴選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學校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明確體育類、文化藝術類、科技類等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後服務的遴選條件和程式。

  “‘雙減’實施以來,我省90%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選擇參加校內課後服務。由於有相應資質的專業師資和人員缺口較大,校內現有的音體美等教師又無法滿足大量的拓展性課程需求,加重教師參與課後服務的負擔,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課後服務的品質。”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副處長朱國清説,引進非學科機構參與課後服務,是國家和省“雙減”文件中的明確要求,也是現階段減輕教師負擔、進一步提高課後服務品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有效解決方式。

  為確保非學科機構參與學校課後服務工作時公開透明、公益普惠,《指導意見》有不少制度創新。如在遴選環節,須建立區域、學校雙層遴選機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協調,科技、文化和旅遊、體育等非學科機構主管部門分工負責,遴選非學科機構參與學校課後服務的區域“白名單”。學校可按照一定遴選程式,在區域“白名單”範圍內進行二次遴選,選擇培訓項目進入校園,充實課後服務。

  據介紹,《指導意見》還明確要求建立多方監督機制,確保進入校園的非學科機構品質有保證且能關注到各類學生群體。例如,遴選“白名單”的評審專家應當從各地主管部門建立的專家庫中隨機産生;評審過程應當有當地紀檢監察部門、學校代表、家長代表、校外培訓機構代表等參與監督。

  “學校作為育人主陣地,課後服務師資還是要以學校為主,非學科機構人員一般不能超過學校課後服務參與人員總數的50%。”朱國清説,首次招選的項目一般簽訂1年期合同,學校一般每學期組織1次非學科機構參與課後服務的品質評估。如果師生、家長對培訓項目滿意度比較高(滿意度門檻比例由各地明確),可續簽1次合同,續簽合同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續簽合同期滿後須重新招選。

  在堅持公益屬性原則的同時,《指導意見》對引進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項目收費提供了多種方式,以便各地根據當地校內課後服務的實際需求進行選擇。按照《指導意見》要求,引進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項目收費,可納入課後服務費範圍統一收取,也可單獨納入代收費範圍收取,但不得重復收費。

  《指導意見》還要求制定非學科機構退出學校課後服務工作的工作機制。一方面,學校可與非學科機構在課後服務合同中約定終止履行的具體情形。另一方面,如果培訓項目出現安全責任事故、非學科機構惡意在學校招攬生源等,該非學科機構也應當退出區域“白名單”,並向社會公佈。

  據悉,隨著省級《指導意見》出臺,我省各地將儘快出臺相關細則。 

來源:浙江線上    | 撰稿:紀馭亞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來源:浙江線上    | 撰稿:紀馭亞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