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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新冠隔離險”被拒賠,理由竟是上海沒有中高風險地區!更有上海男子新冠陽性後自愈,保險公司拒絕賠…
中國基金報 · 安曼 | 發佈時間2022-05-25 09:00:51    

  “有了隔離險,隔離不花錢”“只要9.9元,1天能領200元”“隔離一天,躺賺千元”……

  去年以來,隨著疫情的反覆,不少保險公司也紛紛“與時俱進”,推出了不同版本的“疫情保險産品”。“新冠住院有津貼”“確診即賠”,這些廣告語吸引了眾多消費者。

  那麼,它到底值不值得買?最近在上海發生的兩個案例,很值得推敲,我們一起來看看。

  上海市民購買“隔離險”被拒賠

  理由是上海沒有中高風險地區

  5月24日,上海電視臺—新聞坊報道,今年3月8日,沈女士花59元買了一份眾安愛無憂保險,這款保險以"新冠"為主打賣點,條款中明確指出,如果被保險人成為新冠患者的密接,或因處於中高風險地區,而被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的,就可以獲得隔離津貼,200元一天,6000元封頂。

  可之後,沈女士因為所住小區長時間封控,去申請隔離津貼時,保險公司卻幾次三番拒絕賠付,理由是“這段時間內,上海並沒有中高風險地區”的説法。

  據報道,沈女士前後理賠了三次,只有一次得到了賠償。

  據沈女士介紹,第一、第二次是在3月19到21號期間,她居住的小區因為出現陽性感染者被封控。三天封了兩次,沈女士因此申請隔離津貼理賠,剛開始眾安保險拒絕理賠的,理由是因為上海不是中高風險地區。

  不過,此後沈女士據理力爭,最終雙方經過協商,保險公司同意按三天標準理賠600元。

  3月23日——4月28日,沈女士居住的小區一直處於封控狀態。沈女士據此第三次申請隔離補貼,要求保險公司再賠付隔離津貼5400元,總金額達到6000元最高標準,又一次遭到保險公司拒絕。

  這次,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仍然是:上海不是中高風險地區,拒絕理賠。

  眾安保險客服人員表示:“保單內容寫得很清楚,一定要是中高風險地區,而他也未對三區管理政策,對應中高風險地區有任何關聯對等性,其實是兩套標準,所以封控區不能代表您處於中高風險地區。”

  截至發稿的時候,由於媒體的介入,眾安保險那邊已經通知沈女士,會將沈女士 的理賠作為個案來處理。

  上海市民69元購買“疫情險”

  被太平保險拒賠

  除了隔離險,同樣賣得很火的“新冠疫情險”也出現了被拒賠的現象。

  據鳳凰網報道,今年3月份,身在上海的張軍也在支付寶上購買了一款太平財險推出的“新冠疫情險”。

  之後上海的疫情惡化,張軍也在4月初不幸被感染,並在家隔離痊癒。期間張軍按照保險合同,向太平保險提起賠付要求,並上傳了相關證明材料。讓張軍沒想到的是,太平保險卻拒絕賠付,理由是“未提供醫生診斷證明及出院小結”。

  據了解,張軍購買的是太平財産保險有限公司發售的“暢無憂網際網路—螞蟻版”,投保價格為69元。

  根據保險合同中的承保方案,投保人在合同生效期間確診、隔離或者住院的,在符合合同規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獲得最高2萬元的新型冠狀病毒確診津貼,最高6000元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住院津貼以及最高2800元的新型冠狀病毒集中隔離津貼。

  合同中“特別約定”的第九、第十和第十一條,分別對新冠確診、住院以及隔離等情況的賠付條件進行了説明。張軍表示,自己適用的主要是第九條和第十一條。

  張軍透露,自己在4月2日時檢測出陽性,最後出現發燒、咽痛、味覺嗅覺消失等症狀,感到非常恐懼,打了120、12345、村委會、村疾控等的電話,都一直沒有辦法進行轉運,最終只能在家裏隔離治愈。

  期間張軍向太平保險申請理賠,被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而此時張軍甚至連核酸陽性報告都沒有,只有抗原陽性檢測結果。張軍透露,4月2日抗原檢測陽性後社區工作人員到府給自己做了單管核酸檢測,但忘了上傳系統。直到4月9日再次核酸,才被正式提交上去。

  4月10日,浦東疾控中心工作人員打電話通知張軍他是核酸陽性,讓在家裏等待轉運治療。但張軍後面一直沒有等到。到4月15日以後,張軍的抗原轉為陰性了,之後核酸也轉為陰性。

  但張軍一直沒能在上海健康雲上查到自己的核酸檢測報告。他多次打了上海疾控中心、上海12345等不同部門的電話,最終才在國家政務平臺小程式上找到了自己的陽性檢測報告,但只有4月12日之後的。

  之後,張軍上傳了核酸陽性報告、抗原陽性報告以及健康碼紅碼、區疾控中心開具的居家隔離證明等證明材料,向太平保險申請理賠。但太平保險公司仍以未提供醫生診斷證明以及出院小結為由,拒絕新冠確診以及集中隔離津貼的理賠。

  根據上海市官方後來發佈的相關規定和解釋,我申請的新冠確診金和居家隔離津貼兩項是可以理賠的。”張軍表示。

  4月8日,上海高院公眾號發佈了“關於涉疫情金融糾紛案件法律適用的8個問答”,其中提到:

  “被保險人提交的加蓋衛生行政部門、街道鄉鎮、居(村)委會、醫院或疫情防控部門等機構印章的隔離證明、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解除單,或通過‘隨申辦’等相關政府機關指定網路平臺自助開具的居家健康監測證明等,可以作為證明其被隔離的證據。”

  後來經過張軍多次投訴和反饋後,太平方面最後答應賠付新冠確診金的50%也就是1萬元,賠付集中隔離津貼2800元。但截止目前,太平方面的賠付仍然沒有到位。

  事實上,除了張軍之外,不少市民都向媒體曝光了他們購買“疫情險”,被確診之後,被太平保險拒絕理賠的事情。

  媒體曝光僅僅是冰山一角。據了解,在網際網路平臺銷售的保險中,有相當一部分並不直接呈現出全部條款,特別是“免責條款”,而是將它們列入“更多請查看”部分下的《保險條款及告知》,若不細心發現,點擊進入搜尋,很容易被忽視。

  還有平臺強制搭售“新冠隔離險”的情況,在不知不覺中,用戶就被坑。一個案例是,有網友在票務平臺購買火車票被搭售40元的“疫情津貼隔離險”,也有在購買機票時被搭售120元的“疫情津貼隔離險”。更可恨的是,發現“被保險”後,卻找不到退保按鈕。

  消費者除了擦亮眼睛,小心必坑之外,希望監管曾能早日針對“新冠疫情險”的各種亂象,出臺相應的解釋和説明,讓大家合理的訴求能夠得到回應。 

來源:中國基金報    | 撰稿:安曼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來源:中國基金報    | 撰稿:安曼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