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杭州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對《通知》中所指的“符合條件的三孩家庭”相關內容作解答。
問:如何理解“符合條件的三孩家庭”?
答:《通知》中的“符合條件的三孩家庭”是指同一對夫妻(至少一方為杭州戶籍)2021年5月31日(含)後生育三孩的家庭。即申請人雙方應具有合法的夫妻關係,已共同生育或合法收養三個子女(現有子女數),其中第三個子女的出生或收養日期應在2021年5月31日(含)以後。
問:為什麼第三個子女的出生或收養日期需在2021年5月31日(含)以後?
答:《通知》中“符合條件的三孩家庭”的認定是依據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作出“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援措施”的決定。
問:《通知》中的“符合條件的三孩家庭”,是否需要提交書面證明?
答:購房人在辦理購房手續時,無需提交“符合條件的三孩家庭”的書面證明,只需授權相關單位可查詢本人在衛生健康部門登記的相關生育資訊。核查結果將通過相關係統平臺或短信方式及時告知,對數據自動核查結果有疑義的,可在指定時間內向戶籍地衛生健康部門反映核實。購房人在購房前,也可以事先向戶籍地衛生健康部門進行諮詢,確認是否符合本《通知》中的條件。
問:在2021年5月31日以前,因生育雙(多)胞胎形成的三孩家庭,屬於《通知》中“符合條件的三孩家庭”嗎?
答:不符合。第三個子女的出生日期應在2021年5月31日(含)以後。
附各地衛健部門聯繫電話,相關問題可電話諮詢。
來源:中國網 | 撰稿:健康杭州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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