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批准發佈了《廣告經營單位業務管理規範》(DB33/T 2178-2019)和《網際網路廣告標注與傳輸技術規範》(DB33/T 2179-2019),以標準引領行業規範健康發展。據悉,該兩項廣告行業的省級地方標準為全國率先制定,由浙江省廣告監測中心、全國網際網路廣告監測中心、浙江省廣告協會、浙江省標準化化協會共同起草,標准將於今年2月15日起正式實施。
《廣告經營單位業務管理規範》是在長興縣試點的基礎上提煉上升為省級地方標準。該標準匯集提煉相關要求,提出了省區域範圍內廣告經營單位商業廣告業務的承接、審核、發佈、歸檔等要求,明確了廣告經營單位業務行為規範的“最大公約數”。標準除明確業務管理每一步流程的規範要求外,還以規範性附錄的形式層層遞進細化了審核的內容,即相關商品或者服務是否能夠做廣告、廣告主是否具有相應的經營資質、藥品等特殊類別廣告是否已取得廣告審查證明、廣告內容是否合法合規。
《網際網路廣告標注與傳輸技術規範》是在現有規範僅要求廣告發佈頁面應當標明“廣告”的基礎上,更進一步對廣告源代碼的內容提出了要求,要求在源代碼中準確、清晰標注廣告主資訊、廣告産品(服務)資訊、廣告來源和路徑。同時,該規範為監管者針對重點廣告發佈平臺進行介入式廣告監管定義了SDK方式,使得監管者可以將監管程式部署在被監管平臺上,使問題發現更早、解決更快,還為廣告發佈者和廣告監管者之間直接傳輸廣告數據提供了基於HTTP技術的數據傳輸規範,使得網際網路廣告的識別和傳輸更加有效、合理,構建了各媒介廣告發佈系統、自我管理系統與行政監測監管系統之間共同遵守的平臺。
《廣告經營單位業務管理規範》《網際網路廣告標注與傳輸技術規範》作為規範和提升浙江廣告産業建設的重要管理規範和技術規範,將企業主體自律的理念貫穿于廣告規範化建設的全過程,不僅為廣告經營單位規範管理提供了框架性、方向性技術指導和詳盡指引,有利於規範廣告業務管理和網際網路廣告發佈,加強廣告行業自律,推進標準化建設。同時兩項地標準適應廣告業務流程和網際網路廣告發展規律,充分體現了廣告經營需求和網際網路廣告特點,有利於建立完善起多方主體共同遵守、協同治理的廣告産業發展與監管新機制。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葛鵬 王思楊 | 責編:王思楊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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