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0月23日訊 據國家移民管理局消息,11月10日起,各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不再受理因私出入境仲介機構資格認定(境外就業除外)申請,停止審批簽發《因私出入境仲介機構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此前簽發的《經營許可證》自動失效。
11月10日至11月30日,各地會將此前簽發的《經營許可證》收回存檔,對空白《經營許可證》登記銷毀。11月30日前,將完成因私出入境仲介機構備用金清退工作。
國家移民管理局表示,取消因私出入境仲介機構資格認定後,各地公安機關將加強事後監管,切實查處因私出入境仲介機構騙取出入境證件等違法犯罪行為。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辛聞 | 責編:張雲松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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