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聞1+1丨聯合懲戒,能徹底整治“醫鬧”嗎?
董倩:歡迎大家收看《新聞1+1》,本期我們將關注“醫鬧”問題。
在10月16號的時候由國家發改委、衛健委、公安部、銀保監會還有證監會、鐵路總公司等等28個國家部委一起聯合印發了一個文件,這個文件的名字呢是比較長,全文念一下《關於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這樣一個長的備忘錄裏面有很多資訊是可以解讀,那麼我們也請到一位專家,來自中國醫師協會法律事務部的主任鄧利強請他們給我們解讀一下,光從題目裏面我們能得到什麼樣的資訊,鄧主任首先您看,對誰要這個,針對的是一個什麼樣的群體呢,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人,但是這群人不再是普通,我們不叫醫鬧了,我們叫失信行為責任人,第一個問題請您給我們解釋一下,為什麼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這些人,現在管他們叫做失信行為責任人。
中國醫師協會法律事務部主任 鄧利強:因為這些人沒有依據我們國家法律法規在出現糾紛的時候進行主張權利,進行投訴,而是説違反我們各種的法律法規,以及打擊醫鬧的這些措施,在醫院鬧,希望滿足自己未必是合法的需求,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説這些人的行為是違反了法律法規,當然是一種失信的行為,對他進行打擊是很有必要的。
董倩:這是對他們的定義,再有28個部門是聯合懲戒,28個部門對這樣的一個群體進行聯合懲戒您覺得意義在什麼地方?
鄧利強:2014年以來,我們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打擊涉醫違法的措施和行動,這些措施和行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即使如此,仍然有個別的人在不滿意的時候,不用正常的途徑,我不懂醫我就是普通的老百姓在多長時間內得到我想得到的,這種暴力行為時有發生,這時候這種組合拳,讓涉醫違法犯罪付出更大的代價,一定會起到很好的震懾作用讓他們都疼痛。
董倩:這是第二個問題,第三個問題在這個題目裏面合作備忘錄是什麼形式的,約束力有多大?
鄧利強:這個可以説是書面的會議紀要,對一個具體問題我們做一個詳細的説明,是一個綱領性文件,説明這些部門對這個問題達成了共識,當然各相關部門回去以後還要在自己職責範圍以內制定具體的措施,打擊違法犯罪。
董倩:好的,鄧先生,稍候我們有更多的問題需要您給我們解釋,剛才通過我們對這個文件的解釋可以看出來,也就是這樣的人群不僅僅要承擔行政還有法律的處罰,接下來他要面對可能對他來説更長,更深的一個對他的一種處罰,那就是社會要對他進行處罰。
從現在開始,那些醫院裏的醫鬧,可真的要小心了。因為他們的行為,一旦被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處罰,就有可能被追加實施多達16種的聯合懲戒措施。
國家發改委、衛生健康委等28部門近日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違者將面臨限制補貼性資金支援、納入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等聯合懲戒。
在此次28個部委下發的通知中,首先明確了以下六類涉醫違法犯罪:
一、在醫療機構內故意傷害醫務人員、損毀公私財物的;
二、擾亂醫療秩序的;
三、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
四、侮辱恐嚇醫務人員的;
五、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危險物品進入醫療機構的;
六、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託為名實施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的。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六類行為,即使當事人違法情節不夠嚴重,不足以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一旦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以上的處罰,這十六種聯合懲戒措施就會實施。
解放軍總醫院輸血科主任 汪德清:作為普通公民來講,我覺得發這個都是非常有必要的。作為一個醫者認為更有必要,作為醫生這塊,是為老百姓是為大多數為患者服務的這麼一個群體,如果是有小部分人這些醫鬧危害這個群體破壞這個秩序就會最終受影響是我們患者,我們醫生也受損失,但是更多患者。為嚴懲醫鬧,維護咱們比較好的就醫秩序,不僅是對我們行業發展有幫助,尤其是對患者有好處。
限制乘坐飛機、高鐵,限制補貼性資金支援、限制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取消懲戒對象參加評先評優資格,通知指出,這十六種聯合懲戒措施,是依據現有的多部法律,整合多部門的職責而形成的。聯合懲戒的力度之大,將給各種形式的醫鬧,予以有力的打擊。
某三甲醫院外科副主任醫師 寧方剛:這種事情太常見了,像比較輕微的語言和肢體的暴力,幾乎是每個急診一線的大夫都碰到過,而這種情況非常常見,比如説就是因為對你的不滿意,上來罵你兩句,甚至打你兩下,最後這種事情基本上是不了了之。
“不了了之”,大不了拘留幾天就放出來,對於那些看似不夠嚴重的醫鬧行為,如果懲治力度輕,也就無法對相關行為人起到震懾作用。此次,28部委的通知,將對那些醫鬧、傷醫等行為,顯然要予以更嚴厲的處罰,甚至會影響行為人工作和生活的多個方面,讓他們像失信人一樣,處處受到限制。例如,勞動就業、幹部選拔、貸款、保險,例如他所在行業的通報批評、公開譴責,以及行為的披露和曝光,此外,他們還會被限制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等等等。
汪德清:跟工作掛鉤,所以我覺得這個很強的,每個人都應該,不單單是他在這個行業,他現在做的事情,只在那個點,小的範圍,就是應該在方方面面的影響才行,才能起到警示作用。
在具體實施上,將由公安部向衛生健康委提供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人名單資訊,衛生健康委通過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向參與聯合懲戒的部門提供該名單資訊,相關部門收到名單後,對其實施懲戒。
某三甲醫院實習醫生:起碼對我們來説,心裏面會有一個比較大的安慰,這麼長時間以來,學醫的越來越少,我們剛畢業一兩年很多醫學的同學,因為醫鬧的事情就放棄了,其實你説家裏培養一個大夫時間是很長的,而且國家和家裏都花了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培養大夫,反正最後因為醫鬧的事情我知道,身邊有很多人都不當大夫了。
董倩:剛才我們是把這樣的文件的標題解讀了一下,當我們再關注內容的時候,更有解讀的空間,你比如説時間,剛才説當你接受行政和法律的處罰之後,文件規定要有五年的這樣的一個對他的聯合懲戒,如果五年之內,你又犯事了,懲戒的期限是累計計算的,接下來我們再連線這個鄧主任,鄧主任你怎麼解讀這個時間的問題,你除了伏法之外,還有五年期限的對社會對你種種的限制,怎麼解讀。
鄧利強:從這個五年的規定可見,我們國家打擊涉醫違法犯罪的決心非常大,因為對於法院執行過程中的老賴對他的信用限制是兩年,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對他的限制則是五年,可以説是決心更大,同時呢我們也可以看到對他的影響更大,為什麼呢,不僅是你不可以事業單位的招聘,公務員的招聘,擔任國有企業的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即使你是一個普通的公民,那如果國家有補貼性的資金支援,那你如果有涉醫違法犯罪就不可以了,同時你在投保的時候,在費率上也會受到影響,那麼這種措施實際上呼應了社會打擊涉醫違法犯罪這種呼聲,目的是什麼,保障公民的就醫安全。
董倩:鄧主任,我們特別關注這是一個針對的什麼群體,這個群體呢通過這個文件我們知道,他已經受到了法律和行政制裁的人,也就是説這個基礎之上的人接下來繼續還有五年乃至正常的社會對他的處理,問題來了,假如這個人沒有法律和行政,沒有給他制裁的時候,但是足夠傷害醫護人員這些制裁是不是不管用了。
鄧利強:如果傷害醫務人員不給行政處罰或者是刑事處理這個説不過去的,而且我相信我們的醫護人員,我們的醫院會對這樣的行為進行舉報,舉報了以後公安機關就有義務進行查處,所以針對的群體是什麼,涉醫違法犯罪到一定強度的人,我相信只要有人有這樣的行為,不可能逃脫法律的懲處,有了懲處之後還有全方位的措施,不應該存在漏洞。
董倩:鄧主任您看,我們舉個例子,假如前段時間沸沸颺颺的,醫院可能由於長期以來,想希望用一種和平的方式息事寧人,息事寧人一再退讓,面對有一些小打小鬧,甚至已經開始出手打人的時候,為了醫患關係更好的發展,我寧願吃這個虧,不去報案,但是實際上醫護人員已經受到傷害了,這種情況下可能由於沒有報案,可能就沒有受到這些制裁,這些人又應當怎麼處理,這些傷害醫護人員的人。
鄧利強:我們説如果確確實實這個人作為漏網之魚沒有受到懲處,那麼我們説我們要思考的就是醫療機構是不是盡到了職責,因為要這個職責不僅僅是你維護自身醫務人員安全的職責,你還要保障其他患者就醫安全的職責。
董倩:那就是以往常見的,我們私了,息事寧人這種事情,不僅保護自己,保護更多的患者來説要想想是不是這麼做。
鄧利強:我們説醫療糾紛是可以醫患之間進行調節,為什麼呢,我們希望減少衝突,傾聽患者的聲音,化解雙方認知中的衝突,但是因為一個人因為醫療糾紛到了動手打人程度這個性格就變了,這個就是違法甚至犯罪,這種情況下醫院還是息事寧人當然就是對社會的不負責任,我們相信隨著監督力度的加大,這種情形會越來越少。
董倩:明白了,您再看這個裏面涉及到很多跨部門的聯合懲戒措施很多,工作方面,比如説生活方面等等,在這個您是內行,在這些裏面您覺得對傷醫者,對他們最大的傷害是什麼,或者是這些懲戒措施作用在他們身上,讓他們感覺到實實在在的疼的有哪些?
鄧利強:最主要的是對信用的影響,過去有些人傷害醫務人員以後,有五天的行政拘留,十天的行政拘留,拘完以後出來好像沒有受到什麼太大的影響,單位也不知道,社會也不知道,甚至有極個別的情形,還有人去在單位評優,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就會讓我們感受到我們對於涉醫違法犯罪懲處的碎片化沒有全方位,這個打擊則是全方位的,形成一個網路,讓你不管在信用上,還是對社會的告知上,乃至於你的進步,你的評優和你的這個獲得其他國家的福利都受到影響,而且特別強調,信用要對全世界共示,這個是最痛的。
董倩:剛才説醫院不應該像以前那樣息事寧人,聯合懲治一齣,對於公安機關給他們提出什麼要求。
鄧利強:我們從這個措施來看是表明瞭國家的決心,而在維護醫療秩序和公共秩序的問題上,我們公安機關當賦富有天然的責任,我們看到公安機關的擔子更重了,不僅如此他們還是資訊通報的主體,所以他更要積極作為。
董倩:好的,非常感謝您,我們仔細分析了一下,當你決定打醫生,打護士的時候,接下來恐怕你就不像以前那麼輕易的好抬手了,你要面對的不僅是法律和行政的制裁,接下來恐怕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你在這個世界上會寸步難行。
醫患矛盾激化,傷醫事件不斷發生,會給廣大醫護人員帶來什麼樣的影響?這張照片,拍攝于2007年的鎮江第一人民醫院,急診中心的醫生和護士們,竟申請戴頭盔配警棍上班。
而從2013年以來,國家出臺一系列措施,重點打擊涉醫違法犯罪的行為。201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也將“醫鬧”入刑,首要分子最高可判7年。
經過一輪又一輪的整治,儘管整體醫療秩序在好轉,但是,大大小小的醫鬧事件,還是會發生。
南昌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院長 程曉曙:所以我們就願意息事寧人,花點錢算了。但是花錢買平安,越買越不安,小鬧得小錢,大鬧得大錢,形成一個惡性迴圈一個怪圈,確實是無奈之舉。
2016年3月30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門聯合下發通知,明令要求醫療糾紛責任未認定前,醫療機構不得賠錢息事,而這項具體要求,目的就是要嚴打那些擾亂醫療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
特別是對暴力傷害醫務人員或者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等違法犯罪行為,必須堅決果斷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不得拖延、降格處理。
隨著那些嚴重的暴力傷醫事件受到法律的嚴懲,事實上,現實中更應該引起重視的,似乎是每時每刻都有可能發生的那些看起來不太嚴重的醫鬧。
比如發生在2017年4月27日江蘇南京的這起事件,僅僅是因為護士扎針沒扎準,就遭到了患兒家長的腳踹。
南京市溧水區洪藍鎮衛生院院長 俞臘鳳:(患兒)因為退燒脫水,血管應該更加看不見了,不容易看見了,當時我們醫生(護士)打了兩針,然後這個病人(家長)就不耐煩了。
這邊護士還在工作,而不耐煩的家長突然站起來,接連兩腳就將兩名護士踹翻在地。但是,負責為孩子扎針的護士被踹倒後,第一反應是坐起來趕緊將留在患兒腳上的針頭拔出,但是,這名家長還是不肯罷休,繼續推搡這名護士。
南京市溧水區洪藍鎮衛生院院長 俞臘鳳:當時(被踹護士)從地上爬起來,她首先想到的是病人,是打她的這個人的孩子,她當時就去抓住她(患兒)的腳腕,因為她(患兒)較晚上打了針在上面,她也把它拔出來,生怕(患兒)流血。
該事件被曝光後,打人者受到了公眾的一片譴責,而這件事情的最終結果是,該家長迫於壓力,選擇自首,被依法處以治安拘留。
顯然,在28個部委的通知中,這名打人者的行為如果再發生,除了治安拘留,還將會受到更嚴厲的聯合懲戒。這也將極大地遏制那些在醫院裏的衝動者的行為。
衡東縣人民醫院急診科醫生 文鵬:有時候是一種深深的無力感,你説你想把病人的病治好,想著怎麼解決困難,但是他們不信任你,有的甚至是懷疑你,沒有一個信任的話,我覺得當醫生有時也是可悲的。
事實上,那些看似不太嚴重的小醫鬧,也是醫生護士們的每天的困擾。
濟南中德骨科醫院院長 王建新:比如説小孩打針打不上了,小孩比較胖或者是情況不太好,外公外婆,爺爺奶奶都一巴掌打上去了,也可以理解對孩子的關愛,這種方式不可取。
2018年1月9日,中國醫師協會醫師年會發佈《中國醫師執業狀況白皮書》,調查結果顯示,雖然近年來各方為維護正常醫療秩序做出了諸多努力,但仍有62%的醫師認為,他們的執業環境沒有改善。希望,28部委的這個通知,是一個新的開始。
董倩:當我們回顧過去的一年,從2014年開始,2014、2015、2016直到2018年幾乎每一年都有處理醫療糾紛的文件發生,有治理醫鬧的,還有治療糾紛預防的等等,除了這個基礎之上,我們還能怎樣把醫患關係調節到好的水準,我們繼續連線鄧主任,鄧主任您看,良好的醫患關係,怎麼從不敢開始到達不願去做這個境地。
鄧利強:我們説醫患關係最高價值目標是信任醫生的患者和同情患者的醫生,醫患雙方都應該努力,當然社會剛才主持人也提到,國家一系列打擊涉及違法犯罪就是向這個目標努力,同時我們國家2018年10月1號剛剛實施了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極大的暢通了患者投訴的途徑,這個是法律基礎,有了這個法律基礎之外,我們希望醫生們能自律,沒有醫生的自律就沒有醫患之間的互信。
董倩:好的,非常感謝,所以説不傷醫先得從不敢開始,從不敢到不願,希望這樣的一個28部門的聯合懲戒能夠起到一個助力。
來源: 央視 | 作者:佚名 | 責編:張雲松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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