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0月17日訊 北京市消防總隊結合本市優化營商環境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改革,按照“應放盡放、應減則減”的原則,全面梳理公開群眾和企業到消防部門辦事事項,推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五大項便民服務新舉措。10月16日,北京市消防總隊正式發佈《關於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便民服務措施》,並於發佈之日起正式實施。
在簡政放權方面:一是減小消防審批範圍。①取消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含本數)以下或者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②取消除公共娛樂場所外的建築面積小于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飯店(餐飲場所)、商場、市場等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二是減少部分申報材料。減少建設單位、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文件、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等7項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申報材料;減少公眾聚集場所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法律文件、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等3項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申報材料;三是壓減消防審批時限。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縮至7個工作日;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時限由10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
在優化服務方面:一是優化監督檢查模式。對於利用老舊廠房等工業建築開辦文化創意産業、集體宿舍等優化産業項目,利用疏解騰退空間開辦蔬菜零售、便利店、便民維修等基本便民商業服務設施項目,不再對建築規劃用途進行審查,僅針對改造後的場所是否符合相應的消防安全技術標準開展檢查,檢查合格即可准予使用。二是優化窗口受理服務。推行合併受理、容缺受理、預約檢查等便民受理措施和行政審批法律文書免費“郵寄送達”服務。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辛聞 | 責編:張雲松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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