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5日電 (記者 胡璐 鬱瓊源)記者15日從財政部了解到,為推進去産能、調結構,促進産業轉型升級,我國將對部分去産能和調結構企業免征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這項政策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執行。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佈的《關於去産能和調結構房産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明確,對按照去産能和調結構政策要求停産停業、關閉的企業,自停産停業次月起,免征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但企業享受免稅政策的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兩年。
在通知發佈前,企業按照去産能和調結構政策要求停産停業、關閉但涉及的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尚未處理的,也可執行這項政策。
通知要求,按照去産能和調結構政策要求停産停業、關閉的中央企業名單由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發佈,其他企業名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去産能、調結構主管部門認定發佈。
企業享受這項免稅政策,應按規定進行減免稅申報,並將房産土地權屬資料、房産原值資料等留存備查。
來源: 新華網 | 作者:胡璐、鬱瓊源 | 責編:張雲松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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