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建委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北京市棚戶區改造計劃管理工作的意見》。記者注意到,相比過去,這份新文件更側重嚴格項目準入、規範項目實施。未來相關部門將按要求嚴格把握好棚戶區改造的標準和範圍,推動棚改工作由追求數量向確保品質轉型,由重拆遷到重規劃設計、建設、交用與管理、配套和騰退空間利用、保護提升全過程管理轉換。
根據文件,這份新規的出臺,是為了落實新總規,堅持減量發展和“雙控”“三線”要求,嚴控拆佔比、拆建比,推動棚戶改造實現進度、成本、品質、效果統籌。
一般來説,棚改項目啟動前,都需要先列入年度的前期計劃和實施計劃。按照新規,列入計劃前要滿足一系列條件。在年度前期計劃方面,首先要取得街區控規,尚未取得項目地塊控規的項目也要符合棚戶區改造基本特徵,各區才可申請列入年度前期計劃。不具備街區控規的項目暫不列入年度前期計劃。
列入年度前期計劃項目,各區可按照棚改路徑開展項目地塊控規前期研究和方案論證工作。更重要的是,列入年度前期計劃也有時間大限:一年內未取得地塊控規的項目應退出年度前期計劃,由各區研究其他實施途徑。列入年度前期計劃項目取得項目地塊控規、具備年內啟動徵收拆遷條件後,可按程式由區政府提出申請轉入年度實施計劃。
棚改項目列入年度實施計劃也要符合相關條件。按照新的規定,項目列入年度實施計劃前,各區需提交新總規批復以後規土部門出具的項目地塊控規批復文件或其他正式書面確認文件,這主要是為了證明項目規劃穩定。
在資金方面,列入年度實施計劃前,區政府也需做出書面承諾,對項目平衡資金及成本負全責;對於純市屬國有企業用地項目,需市屬國有企業向區政府做出書面承諾,對項目平衡資金及成本負全責。當項目成本溢出造成虧損、不能實現資金平衡時,區政府或市屬國有企業自行承擔解決。
與此同時,區政府要與項目實施主體簽訂協議,明確改造目標、改造範圍、改造要求、工程進度時限和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及違約責任等。
其實,新規的多項舉措也將嚴格項目準入,規範項目實施。文件專門披露,市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區政府要嚴格把握好棚戶區改造的標準和範圍,回歸棚改初心,立足改善民生,切實解決老百姓的住房困難問題。同時,也要轉變觀念,推動棚改工作由追求數量向確保品質轉型;由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向政府推動群眾主體、企業(或平臺)運作轉變;由重拆遷到重規劃設計、建設、交用與管理、配套和騰退空間利用、保護提升全過程管理轉換;由重啟動向重收尾轉變,實現進度、成本、品質、效果統籌,切實把棚戶區改造這一民生工程抓實抓好。
對於集體土地棚改項目,這份文件也提出要嚴格控制,鼓勵採用村莊整治、異地村莊重建等方式改善農民居住條件,促進美麗鄉村建設。
記者也了解到,已列入2018年棚改實施計劃且已經啟動徵收拆遷騰退簽約的項目不適用本意見;此前有關棚戶區改造計劃管理工作的其他文件要求,如與本意見有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記者 曹政)
來源: 北京日報 | 作者:曹政 | 責編:張雲松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話: 057187567897 京ICP證 0400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