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多次參與搶劫2年犯下5案 潛逃11年海邊打魚為生因大數據被抓現行
2004年至2006年間,洪亮(化名)、洪彬(化名)兩兄弟夥同他人,先後5次參與搶劫、綁架。因最後一次作案時,被害人任某某被打死,參與作案的幾人各自跑路,其中洪亮、洪彬兩兄弟借假戶口更名換姓,逃往山東蓬萊以打漁為生。後其中一名同夥在外地又犯下命案,被捕時一口氣供述了自己所有犯罪事實,其餘同夥自此先後落網。洪亮、洪彬兩兄弟也在做了11年的漁夫後,于2017年被警方通過大數據人臉比對手段成功抓獲。今天上午,洪亮、洪彬涉嫌搶劫、綁架案在北京第三人民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藉口打車屢次搶劫黑車司機
2004年6月,洪亮、洪彬兄弟夥同同村老鄉小海(已死亡)在北京市朝陽區垡頭鐵路附近,以租車為由上了事主田某汽車。再把田某綁到后座之後,幾人持刀將其扎傷(經鑒定為輕傷二級),並打電話給田某女友,假稱田某發生交通事故需要賠償現金,騙她到朝陽區三間房某小區門口交錢。田某女友趕到後,和田某一起被挾持至順義區宋莊鎮一苗圃內,並被搶走現金人民幣5000元、小靈通手機1部。後洪彬等三人駕駛田某的夏利車逃跑,將車棄至順義區仁和鎮一工地內。
嘗到了甜頭的三人決定再幹一票,僅僅7天之後,三人又攜帶尖刀、繩子等作案工具,趁夜深在朝陽區垡頭焦化廠附近打劫了黑車司機孫某某。三人持刀將孫某某劫持到河北廊坊地區,向其家屬索要人民幣3萬元。過程中,孫某某跳車逃跑,三人計劃因此未能得逞,僅搶走孫某某隨身攜帶的240元現金。
第一次綁架的失敗並未阻止三人,同年7月三人又藉口打車,在東壩鄉某處持刀綁架了黑車司機王某某。將王某某劫持到海澱區一綠化林後,三人聯繫王某某家屬索要贖金人民幣5萬元。第二天,三人拿到贖金,遂駕駛王某某的桑塔納轎車逃跑,並將該車棄至豐台區。
搶劫變綁架造成一被害人死亡
5萬元到手後,三人分道揚鑣。小海先行回到了老家,後因與同村人打架鬥毆死亡。洪亮、洪彬兩人自覺身子骨太弱,打劫的時候可能會吃虧,就報了一個武術班想要強身健體。學武的過程中兩人結識了武術教練小靳(另案處理)。兩人於是邀請小靳和自己一起“幹活”。2004年10月,兩兄弟夥同小靳在朝陽區平樂園附近,持刀劫持了黑車司機李某某。後李某某被持刀扎刺左髖、右大腿等處十余刀(經鑒定為重傷二級),並被掩埋在朝陽區孫河鄉一耕地邊渣土堆處,而三人駕駛李某某的紅色昌河麵包車逃跑並丟棄于朝陽區來廣營。據介紹,事發第二天,三人曾打電話給李某某家屬電話,索要人民幣2萬元,但沒能得逞。被活埋的李某某則在第二天早上被一名過路上學的14歲小女孩搭救。
2006年10月,三人又聯繫了小靳的朋友小白(另案處理),以打車為名綁架了黑車司機任某某(歿年24歲),並將其劫持至交口縣溫泉鄉一山溝內的廢棄鐵礦洞裏,後持鈍器多次擊打任某某頭部致其死亡(經鑒定係重度顱腦損傷死亡)。期間三人曾聯繫任某某家屬,索要人民幣2萬元,未得逞。
潛逃後同夥又犯命案導致事發
因此次綁架打死了人,擔心案發,四人自此各自跑路。其中洪亮、洪彬兩兄弟借假他人戶口更名換姓,逃至山東蓬萊。庭審現場,洪亮交代,自己和弟弟的戶口是花十萬元購買的,逃到蓬萊後,自己化名閻某,弟弟化名鄭某某,一直以打漁為生。
本以為能就此瞞天過海,不料,2007年9月小靳又在河北邯鄲犯下一起殺人碎屍案。落網後,小靳被判處死刑(已執行)。在最後的死刑復核材料中,小靳供述了自己此前在北京犯下的幾起搶劫案,李某某被綁架活埋案就此破解。根據靳某的供述,警方很快抓獲了小白。但洪亮、洪彬兩人卻如同人間蒸發一般,警方由此斷定二人肯定是更名換姓了,後借助大數據人臉比對等先進手段,終於成功找到二人。2017年10月,洪亮、洪彬兩兄弟被捕,此時,距離二人第一次作案已經過去了13年。
今天上午的庭審現場,洪彬當庭表示,自己對公訴機關指控的5起案子均不知情,更沒有參與。哥哥洪亮則表示,案發時自己確實是被弟弟叫去開車,“説是去要賬,讓我去開車。”他供述,自己一行人幾次以打車為名,搶劫、綁架黑車司機。“我坐副駕駛,他們把司機弄後面去之後,由我來開車。”
截至記者發稿,庭審尚未結束。
來源: 北京青年報 | 作者:孔令晗 | 責編:張雲松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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