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0月10日訊 (記者 董小迪)記者從住建部獲悉,自2018年初牽頭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以來,住建部已對18部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提出了具體修改建議,督促北京、上海出臺提升辦理建築許可指標排名改革方案,並在北京等15個城市和浙江省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目前,相關試點工作正穩步推進。
據了解,改革將統一審批流程、精簡審批環節、完善審批體系、強化監督管理,以便在全國範圍內構建科學、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體系。
根據要求,2018年試點地區審批時間要由目前的平均200多個工作日壓減至120個工作日,2019年上半年在全國實現這一目標,2020年基本建成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改革強調全流程、全覆蓋,即涵蓋工程建設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全流程;覆蓋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的行政許可、技術審查、仲介服務、建築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各類事項。
住建部梳理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涉及國家層面的90余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標準規範,並對第一批18部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提出了具體修改建議。
其中,涉及住建部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標準規範8部,2部規章和3部規範性文件已經正式公佈,1部規章和2部標準規範正在修訂中。10部法律、行政法規和涉及其他部門的規章、政策文件的修改建議將提交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
對其餘70余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標準規範,住建部正抓緊研究。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董小迪 | 責編:張雲松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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