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天窗戶沒上鎖,保險箱鑰匙與保險箱放在同一居室內,這些都給了竊賊下手之機。奉化男子董某因賭桌失利,一個月時間就在高檔小區盜竊百萬餘元貴重金器,又費盡心機趕到蘇州套現。不過日前,黃某等5人因犯盜竊罪等被寧海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不等。
大白天行竊專挑開著窗戶的人家下手
今年32歲的男子董某是奉化人,在寧波開了一家水果店。店裏生意雖然不錯,但由於董某平時喜歡賭博,輸贏之下常常入不敷出。去年年關將近,董某賭桌失利,欠下了高額賭債的他為填補債務漏洞動起了歪念,將賊手伸向了高檔小區的有錢人家。
去年12月11日,董某駕駛一輛白色奧迪轎車到寧海某高檔住宅小區踩點。他先是尾隨一位回家的業主溜門進入,因為害怕電梯有監控,便從樓梯爬到了12幢頂樓。讓董某驚喜的是,頂樓業主邱某家的陽臺玻璃窗沒有上鎖。確認屋內沒有人之後,他快速推開玻璃窗爬了進去。
壯著膽子翻箱倒櫃的董某,目標就是現金和金銀首飾。讓董某意外的是,邱某家的保險櫃和鑰匙都放在同一間臥室裏。隨後,他非常順利地打開保險箱,並盜走了3000元現金以及黃金項鍊、金手鐲等貴重首飾。
“首戰告捷”之後,12月19日,董某又駕車到了寧波,以同樣的作案手段從陳某家盜得金條、黃金手鐲、黃金項鍊及其他貴重物品十多件。看著屢屢得手的金器是塊燙手的山芋,急於變現的董某又費盡心機謀劃起“黃金交易”來。
夥同“好兄弟”籌集70余萬元趕到蘇州銷贓
12月19日下午,董某決定將偷來的金器賣給做黃金生意的黃某甲。黃某甲明知金器是偷盜而來的,但仍同意了收購。此後,黃某甲還把“好消息”告訴了遠在湖南的“好兄弟”黃某乙,説是一起商量籌錢買金器的事。擔心夜長夢多,他還連夜駕車趕到湖南長沙,接上黃某甲之後,直奔他在蘇州經營的打金店。
20日一早,黃某乙找到了在昆山做黃金生意的老闆張某,並向他借了55萬元,承諾屆時將收購的黃金轉賣給他。為做成這一單“買賣”,張某很爽快地答應了。
很快,黃某乙就籌集到70余萬元資金,其中包括自有的10萬餘元。此後,他又馬不停蹄折回蘇州,接上黃某甲返回奉化。而幫忙開車的黃某乙的表弟沈某也被拖下了水。
錢雖然籌到了,但黃某甲還是高度警惕,三人在交易前反覆商量交易的安全性。為防止“黑吃黑”,黃某甲決定單獨一人住在酒店,而讓黃某乙和沈某帶著現金住在隔壁的小旅館。
21日早上7時許,信守承諾的董某背著一袋金器如約來到了酒店。經黃某甲驗貨清點,金器共重2640余克,交易價格為63.3萬餘元。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之後,雙方立即離開了現場。此後,趕回昆山的黃某甲等又將這批金器以70.9萬餘的價格銷贓給張某,凈賺了7萬餘元。
不過,就在董某等人還欣喜于不義之財的揮霍時,很快就被寧海警方抓獲。
白天也要關窗,保險櫃和鑰匙必須分開存放
今年5月8日,涉嫌盜竊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5名嫌疑人被寧海警方偵查終結。
據董某交代,去年12月,他駕車先後在寧波和寧海的高檔小區踩點,後找機會尾隨業主進入樓道,通過攀爬陽臺的方式進入沒有關閉窗戶的業主家中。只要發現業主家的保險櫃和鑰匙放在同一居室的,他很快就能得手。短短一月時間,他4次盜取黃金金條、黃金項鍊、黃金手鐲及其他貴重物品數件,案值達到113萬餘元。
今年8月,該案被寧海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9月29日,經寧海縣檢察院提起公訴,寧海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董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15萬元;
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黃某甲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10萬元;
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黃某乙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8萬元;
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7萬元;
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沈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在此,檢察官也提醒市民,在董某實施的四起盜竊案當中,都有一個共同特點,除了大白天作案之外,盜竊的都是頂樓窗戶沒有上鎖、保險箱與鑰匙存放同一居室的人家。為防止大額財物失竊,市民切勿因白天放鬆警惕性,除了鎖好門窗之外,存放大額現金和貴重財物的保險箱鑰匙也要分開存放,不能被竊賊輕易找到。
來源: 中國寧波網 | 作者: 孔玲 楊楊 | 責編:張雲松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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