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浙江省營商環境,方便台灣同胞來浙江投資創業,日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批復同意簡化台灣同胞赴浙投資主體證明或身份證明手續,只需提供其返鄉證、入境手續等有關身份證明或投資主體資格證明等有效材料,即可辦理登記,無需再提交當地公證機關公證文件了。
按照現行規定,台灣同胞來浙江投資申請公司,除了向登記機關提交台灣地區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外,還應當提供台灣地區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台灣投資者在台灣地區向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時,既化費時間又要支付一定的公證費用。這一政策規定,也給台灣同胞來浙江投資創業帶來了許多不便。此次工商登記免於提交公證文件舉措的推出,無疑為來浙投資創業的台灣同胞帶來了更為便利的政策紅包。
一直以來,浙江是台資企業集聚度較高的省份,台資企業也為浙江省經濟發展、促進兩岸關係作出了積極貢獻。截止2017年底,浙江省累計批准台資企業8645家,實際利用台資210億美元。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張敏捷 胡清林 | 責編:李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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