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浙江龍泉近郊的白雲岩景區,遊客如梭。在山谷間一處幽靜的溪澗,遊客們發現,幾名身穿警服的人提著三袋黑乎乎的生物,正在涉水。
“你們手裏的是什麼東西,這是在幹什麼?”遊客們好奇發問,孩子們更是好奇地探頭探腦,要湊過來。
“這是野生的石蛙,學名叫棘胸蛙,是浙江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有人在鳳陽山偷捕了這些石蛙,我們是來放生的。”龍泉森林公安幹警回答道。
這次放生的一共有42隻石蛙,每只個頭都挺大,足足裝了三隻網袋。因為犯罪嫌疑人偷捕石蛙,採用的是殘忍的電擊手法,現場放生時,森林公安發現一隻石蛙已經死亡。
“十一期間,龍泉白雲岩景區遊客挺多的,我們選擇在景區放生石蛙,就是為了向大家宣傳打野生動物保護人人有責。”龍泉森林公安工作人員説。
這42隻石蛙,其實是從江浙第一高峰-鳳陽山上被人偷捕出來的,事情發生在10月2日夜裏。
那時,正值十一長假,龍泉鳳陽山保護區龍南保護站裏,兩名工作人員正在值守。2日夜間,站裏接到村民舉報:有人在偷捕石蛙,已經裝車運輸準備送出去了!
保護站工作人員立刻出發,並聯繫森林公安,調取監控錄影。夜越來越深,直到10月3日淩晨,在一段山路上埋伏的工作人員,伺機攔截下一輛可疑車輛,在車後備箱發現了滿滿三袋石蛙。
10月3日一大早,鳳陽山保護站工作人員就拎著兩袋來到龍泉市森林公安局,其中有兩副電捕工具、三隻裝有疑似石蛙的網袋等,這些工具和野生動物是他們在嫌疑車輛內收繳來的。
值班民警隨即對案件進行調查,傳喚嫌疑人,當天下午5點,四位嫌疑人陸續到案。在民警們強大的審訊攻勢下,犯罪嫌疑人交代了作案經過:2018年10月2日中飯時,翁某提議過節抓幾個石蛙分著吃,何某、周某一拍即合,找來曾某駕車。晚7時許四人竄至龍泉市龍南鄉麻連岱村附近一帶利用電捕工具在山坑內抓捕石蛙,在返回龍泉市區的途中,被鳳陽山保護站工作人員逮了個正著。
經專家鑒定,收繳的三袋野生動物皆為棘胸蛙,屬國家保護“三有”動物、浙江省重點保護動物,數量共計42隻。四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狩獵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在此,森林公安提醒:鳳陽山自然保護區屬於禁獵區,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進行非法狩獵情節嚴重的將負刑事責任。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地槍、排銃等工具進行獵捕,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熏、網捕等方法進行獵捕。
來源: 錢江晚報 | 作者:施雯 江波 | 責編:張雲松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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